(吉隆坡30日訊)婦女援助組織(WAO)近日公布的《大馬人口販賣活動:關注婦女與兒童》研究報告指出,我國大約有逾200萬非法外勞,他們均是持合法證件入境,爾後因各種因素非法逗留,當中有許多人是難民、無國籍人士、尋求庇護者,是人口販賣活動的目標群體。

報告說,在很多人的刻板印象中,認為人口販賣的受害者只有被迫從事色情行業的女性,實際上有很多男性也被誘騙到大馬從事建築業、製造業、農業、漁業和服務業。

無良的招聘中介和僱主會通過徵收高額的招聘費用、扣留工資、抵債、沒收護照、工時過長、工作條件險惡、生理虐待以及侮辱等其他侵犯人權的方式剝削他們,尤其是在2013年1月,我國政府落實外勞人頭稅後無疑是雪上加霜,更加劇了僱主剝削外勞的情況。

外勞未淘到金已負債

婦女援助組織估計約有35萬外勞在馬從事家庭傭工,其中10萬人是非法勞工,他們通過祖國或馬來西亞的不法中介,繳付高昂的招聘費來到我國淘金,可以說是“未見官就先打三十大板”,還未淘得第一桶金就先背上一大筆債務。

這筆“招聘費”包括入境手續費、外勞人頭稅,以及極有可能占最多的“行政費”。

付不起便先用未來錢

付不起怎麼辦?那便先用未來錢。

馬來西亞政府允許僱主先替勞工墊付政府相關的費用,再從員工的薪資扣除,不料這樣的便利卻成為無良僱主誘惑那些無力承擔“招聘費”的人先來馬,後付款的手段。

當他們來馬後,無良僱主可以改變初始談妥的條件如薪資、工作內容等等,並將她們當作人質“扣押”工作抵債,直到收回欠款為止。

還有一些是非自願的案例,他們是在被欺騙的情況下招募的。

家庭幫傭易遭毀約扣薪

由於家庭幫傭的工作環境特殊性,她們很容易遭遇毀約、扣押薪資、無故扣薪、沒收護照、超長工時、嚴禁休假等等,甚至還有的人會遭受到來自僱主的生理和心理虐待。

這些虐待包括語言暴力、毆打、性侵、潑熱水、不提供食物等等。

儘管受到非人待遇,但因為害怕失去工作,又或者迫於僱主的威脅,她們通常選擇忍氣吞聲。

即便是非政府組織和受害者向警方報警,警方亦很少提供保護,反而會威脅要將她們送還僱主或中介。

這些非法的家庭幫傭並沒有受到1955年勞工法令的保護,因此無法享有法定的福利,如產假、休假、正常工時等等。

被迫超時工作還債

除卻色情領域和家庭幫傭外,農業、電子業、飲食業、紡織業等多個領域均是人肉販子的“市場”,人肉販子會編織美好虛假的承諾誘騙南亞及其他東南亞國家的女性來馬,繼而讓她們不得不在條件惡劣的環境工作。

與被賣作家庭幫傭和色情行業的受害者一樣,她們也需要向來源國與馬來西亞的“中介”支付超過法定金額的“招聘費”,需向親友籌借支付。

之後,必須工作逾3個月,甚至有過半的人得使用超過一年的時間才能足以還清這大筆貸款。為了還債,他們只得超時工作,大多數人只有待在同一工作上直到債務清償為止。

中介沒收護照防逃跑

此外,為防止他們逃跑,中介不惜抵觸1966年護照法令,沒收他們得護照,以達到限制他們人身自由的目的。

根據受害者的指控,他們的護照被中介扣留,索回護照的過程是非常艱難的,有三分之二接受調查的外勞表明他們的行動受到限制是因為護照被扣留的緣故。

僱主或中介為他們提供的居住環境惡劣的同時,還在居所周圍設有監控,不允許他們自由出入。

另外,絕大部份受訪的外勞指出,他們曾與警察、移民局官員或志願警衛團有過不愉快的經歷,都曾被拘留或威脅拘留,而他們已坦承曾賄賂這些執法人員。

報告認為,外勞的工作準證與僱主綁定在一起,是造成他們被僱主虐待的原因,而勇於反抗起訴僱主的外勞,其工作準證將遭註銷,還會被要求付費申請無法工作的特別證件。

報告提到,馬來西亞並非聯合國難民公約的簽署國,因此不承認難民和尋求庇護者的地位,這導致他們無法獲得就業、教育、健康護理和尋求公義的機會,也讓他們成為人肉販子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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