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校長管中閔因任職政務官期間為媒體撰寫評論,遭監察院以違法兼職彈劾,公懲會認定他違反公務員懲戒法,今天將管中閔判決申誡處分確定。

管中閔在辯論庭時引用多位媒體人的評論,指稱「上至總統」也曾接受媒體邀稿寫社論,但沒具體指名哪位總統,他說自己只是接受邀稿投稿,刊登與否是周刊決定,他也沒有跟周刊約定稿費,與國發會的工作無關。

管還說,監察院故意隱匿行政院對他有利的證詞來「入罪」,他痛批監院憑什麼查他20年的個人所得資料,又憑什麼洩密他的資料給媒體,監察院的行為就是政治迫害,希望司法還他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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