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黃翊婷/台北報導
6名女子指控藝人NONO(本名陳宣裕)涉嫌性侵、猥褻,引發社會關注,NONO一審被士林地院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6個月。而NONO的境管期限只到7月24日,高等法院法官認為,雖然辯護人表明NONO沒有出境逃亡的可能,但此案中他的犯罪嫌疑重大,為了確保日後審判、執行程序能夠順利進行,最終仍裁定自7月25日起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
▲NONO被判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資料照/記者黃宥寧攝)
NONO被6名女子指控性侵、猥褻,但僅有1案成立,此案發生在2011年,助理主持人A4在節目錄製結束後,遭NONO開車載至停車場,並強行拉入後座壓制猥褻,因她激烈反抗,NONO才停止行為。
雖然NONO辯稱不認識A4,但士林地院法官認為他的說法不合理,於是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判處他有期徒刑2年6個月,其餘案件均為無罪。對於這樣的判決結果,NONO和檢方均提出上訴。
此外,由於NONO在去年11月被法院裁定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期限至今年7月24日。NONO表明自己不會出國;辯護人也強調,NONO沒有出境逃亡的可能,所以沒有必要延長出境、出海管制。
不過,高等法院法官認為,經審酌案件資料後,仍認為NONO犯罪嫌疑容屬重大,況且趨吉避凶、脫免刑責是人性,當面臨重罪訴追、處罰之際,還是有可能萌生逃亡的念頭,因此仍有相當理由足認他有逃亡之虞。
法官表示,為了確保日後審判、執行程序能夠順利進行,確實有必要繼續限制出境、出海,最終裁定自7月25日起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全案仍可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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