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內華達州拉斯維加斯一名31歲的男子德奧布拉.德隆.雷登 (Deobra Delone Redden) ,因不滿法官拒絕讓他緩刑、裁定入監服刑,竟在法庭內當眾飛撲攻擊法官、震驚全美,如今悲慘下場也曝光!

翻攝自外媒
根據《BBC》、《Courthouse News Service》報導,事發於2024年1月3日上午11點左右,雷登因涉及鬥毆案件,在美國內華達州拉斯維加斯克拉克郡地方法院出庭,由法官瑪麗.凱.霍爾薩斯 (Mary Kay Holthus) 負責審理。庭訊期間,辯護律師曾替雷登求情,希望法官能判處緩刑,但霍爾薩斯認為,其犯行明確,決定駁回請求並裁定入監服刑。

翻攝自Courthouse News Service,下同
就在法警準備替雷登戴上手銬、押送離庭時,他突然情緒失控、爆粗口怒吼,隨即衝出被告席,一口氣跨越長桌與法官席,直接朝法官飛撲攻擊,讓法庭陷入混亂。整個過程都被法庭監視器完整拍下,畫面曝光後,迅速在全球社群媒體瘋傳。
霍爾薩斯法官遭撞倒後跌落椅子,頭部重重撞上後方牆壁,頭髮也遭雷登拉扯,所幸僅受輕傷,不需住院治療。不過,在場的法警布蘭登 (Shane Brandon) 為了制伏雷登,臉部受傷縫了25針,額頭流血、肩膀脫臼住院;書記官麥可.拉索 (Michael Lasso) 手部也有多處擦傷。

檢察官約翰.喬達尼 (John Giordani) 更心有餘悸地說,雷登後續還企圖攻擊自己,「4到6名手無寸鐵的人救了我一命」、「雷登試圖殺死法官和我」。
負責起訴案件的地方檢察官理查.史考 (Richard Scow) 回憶,攻擊發生得實在太快,現場人員根本來不及反應,「感謝所有挺身保護法官的人,尤其是法警與法律助理,如果沒有他們,後果恐怕更加嚴重。」

事後,雷登除了原有的罪名外,又被大陪審團追加9項,包括:攻擊受保護公職人員未遂、意圖殺害60歲以上人士未遂等重罪。此外,他還在法院內朝一名獄警吐口水,又新增涉及體液攻擊等罪名。
雷登一度以精神疾病為由主張無罪,自稱從16歲起便被診斷患有思覺失調症 (精神分裂症) ,並稱2012年開始長期聽見幻聽,還向警方表示,只是「度過了糟糕的一天」,並怒稱「法官是邪惡的!」

翻攝自newsweek
雷登的辯護律師卡爾.阿諾德 (Carl Arnold) 則稱,他不記得自己飛撲法官的經過,但看過監視器畫面後感到非常後悔,認為社會應更加重視精神疾病患者的治療與安置,否則類似悲劇仍可能持續發生,因此請求法院判處4年至11年徒刑。

翻攝自Courthouse News Service
不過,檢方指出,雷登成年後充滿暴力犯罪紀錄,過去已有3項重罪、9項輕罪前科,缺乏自我控制能力與責任感,要求法院判處終身監禁不得假釋。
雷登於同年1月8日再次出庭時,法院明顯提高戒備,他全程戴著腳鐐、黑色防吐痰面罩,雙手也被橘色防護套牢牢包住,身旁有多名獄警戒護,防止再次攻擊法官或朝人吐口水。法院祭出最高規格戒護措施,也被外界形容是對雷登的「最高待遇」。

翻攝自外媒
遭攻擊的霍爾薩斯法官隔天便返回工作崗位,她向警方描述,雷登「身材高大、強壯且充滿憤怒」,自己依舊會履行司法職責。
案件歷經數月審理後,雷登於2024年9月以「有精神疾病但認罪」 (guilty but mentally ill) 方式認罪。最終,法官蘇珊.強森 (Susan Johnson) 採納檢方意見,判處他至少26年徒刑,須等到2050年代才具備申請假釋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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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宣判期間,雷登狡辯「我不是壞人,從小就有問題,我只是在努力做對的事,我不知道為什麼政府一直想把我塑造成壞人,1月3日那天我原本心情很好,還在聽音樂,我不是邪惡的人。」
不過,強森不吃這一套,她直言,雖然雷登確實有精神疾病,但仍清楚知道是非對錯,「你當天的行為不只是報復,更是對司法制度的攻擊。即使有精神問題,你依然知道什麼是對、什麼是錯,因此必須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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