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歲的張霞在虎林打工,雖然已過青春年華,相貌也非常一般,可是她同時有兩個情人——王甲和李乙,他們跟她一樣辛苦打工,在打工中相識,組成了“臨時夫妻”。張霞的這兩個情人不但知道彼此的存在,甚至三人合租一室,共同生活,過著“一女侍二夫”的日子。

2015年10月,張霞認識了新情人趙丙,說什麼也不跟李乙處了,提出分手。李乙十分惱火,給張霞打電話,卻被一頓訓斥。張霞說了一些絕情的話,後來還發短信說要“弄死他”。李乙咽不下這口氣,決定“先下手為強”。

2015年11月5日中午,被攆出“家門”的李乙喝了好多酒,從市場買了一把殺豬刀,直奔張霞的住處。一進門看見一名男子躺在床上睡覺,他推測這人可能就是趙丙,揮刀向床上一頓亂砍。

該男子根本就不是趙丙,卻在睡夢中就枉送了性命。殺了人,出了氣,李乙並沒有逃走,反而守著屍體等張霞回來接著算帳。

傍晚,張霞帶著王甲和趙丙這對“新組合”回到家中。李乙這才知道自己殺錯了人,把王甲攆走,稱“不走就連他一起殺”。說著,趙丙被李乙數刀殺死,接著李乙又砍傷了張霞。張霞遍體鱗傷,奄奄一息。

這時,王甲乞求李乙放過張霞一命,他還要繼續跟張霞搭夥過日子。李乙手軟了,放過張霞轉頭走了,王甲邊哭邊撥打了報警電話。虎林警方趕到現場時,趙丙和睡夢中的男子已經死亡,張霞經搶救脫離了生命危險,並向警方講述了案件經過。

7小時後,虎林警方調取了沿街視頻監控,發現了李乙的行蹤,將其在他一工友的出租房內抓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