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律師事務所“拖累” 天津松江定增中止
受律師事務所拖累,天津松江(600225,收盤價5.69元)的非公開發發行事項遭遇些許波折。上市公司今日公告稱,由於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所聘請的北京市中銀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中銀律所)因其他在審項目存在財務問題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中國證監會於1月29日出具了《中止審查通知書》,決定中止公司此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申請。 資料顯示,天津松江於2015年5月發布《非公開發行股票預案》。公司擬以8.38元/股的價格發行不超過3.22億股股份,募集不超過27億元資金。資金主要用於增資天津恆泰匯金融資租賃公司、投資天津市東疆港休閒街項目、投資天津市南開區東南角地塊項目以及償還銀行貸款及其他有息債務。 此次被律師事務所“拖累”,天津松江也迅速採取了措施。公司表示,目前已收到中銀律所遞交的《關於辭任發行人律師的函》。公司經與中銀律所友好協商,雙方簽訂了《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與北京市中銀律師事務所關於向特定對象非公開發行股份之專項法律顧問合同(2015)終止委託協議書》。同時公司與北京新銀律師事務所簽訂了《關於向特定對象非公開發行股份之專項法律顧問協議》,委託北京新銀律師事務所為公司本次發行提供法律服務。公司將盡快向證監會提交關於非公開發行股票變更律師事務所的相關文件以及恢復非公開發行股票審查的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