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強震造成維冠大樓倒塌,黑心建商的豆腐渣工程葬送了許多寶貴的生命,民眾對住宅建築的耐震度認知不足也值得檢討。像維冠大樓傳出房東不顧大樓安全結構,任意拆牆的問題,在日本實在很難想像。

日本和台灣同處於地震帶,每次震災都會讓日本記取慘痛的教訓,日本建築法規中的耐震基準也是一改再改。讓人佩服的是,日本從中央政府到地方政府,從建商到住戶居民都有很高的防災意識,對建築物耐震安全性的要求也高。

日本於關東大震災的隔年,1924年便領先全球施行了《建築物基準法》的耐震基準,規定建築物必須經得起震度5級左右的地震。1978年日本發生芮氏規模7.4級的宮城縣外海地震,日本政府於1981年又大幅修法,規定住宅建築必須經得起震度6級以上的地震。

1995年日本發生芮氏規模7.3級的阪神大地震時,符合新耐震基準的建築物大多倖免於難,但新耐震基準適用前蓋的老舊建築則多數被震倒。阪神大地震讓日本政府對新耐震基準有了信心,同時也得到教訓,必須針對老舊建築加以管理,以因應新的耐震基準,因此製定了《建築物耐震改裝促進相關法》。

近年日本政府為提高建築物的耐震安全性,2014年11月25日施行耐震改修促進修正法。規定大型商辦住宅大樓有義務提出耐震診斷報告。住宅大樓的住戶管理委員會開會表決「是否進行耐震裝修工程」時,原本規定需四分之三以上的屋主贊成方可通過,修法後隻要超過半數屋主贊成即可通過。

東京都中央區一棟13層公寓大樓的管理委員會,10多年前決定進行耐震裝修工程,在地基和中間樓層加設免震裝置,以大幅減輕地震時來自地盤的震度。當時40多戶都願意配合暫時搬離,以利施工,也求今後能住得安心。

住宅建築進行耐震裝修工程時,除了可向日本中央政府和地方公共團體申請補助外,有些建商也會提供部分補助。

日本的公寓住宅大樓都有由所有屋主組成的管理委員會,該委員會有很大的約束力。連搬家或室內裝潢、整修都必須向住戶管理委員會報備,裝潢設計圖也需管理委員會審核,若影響到大樓結構則不準施工。

平時則規定防火梯、玄關外等禁止放置私人物品,以確保災害發生時的逃生通路,這些也會有專人定期檢查。

住戶每月都要繳管理費和修繕基金,20坪的公寓房子,月繳台幣1萬元的管理費加修繕基金是很普遍的。這些錢都沒有白花,住宅大樓外牆會定期粉刷,定期派專人沖洗或更換室內水管,也會定期檢查消防設備等。這也是為什麼東京許多老舊住宅大樓仍能保持整潔的外觀,經歷311大地震仍屹立不搖的原因吧。

阿波羅網責任編輯:林億 來源:中時電子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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