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畢業高材生張彥文前年9月懷疑女友與他分手後立即另結新歡,當街砍殺林女47刀致死,他被依殺人罪起訴後,開庭時不斷痛哭懺悔,向林女父母道歉,並說 願賠償死者父母1261萬元,台北地院因此依殺人罪判他無期,但張彥文至今未賠償死者父母,台北地院民事庭今首度開庭,張的父母帶著200萬現金出庭,表示願先賠200萬元和解,並說考慮賣房賠錢,隨即痛哭離開。 31歲的張彥文因就讀台大期間,曾帶領團隊參加校內電玩比賽奪冠,因此被稱 「台大宅王」和「大師」,是學校風雲人物。畢業退伍後,順利到全球第四大、台灣第三大的「KPMG(Klynveld, Peat, Marwick, Goerdeler四家公司縮寫)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擔任審計員,最後卻過不了情關,殺害前女友。 張彥文供稱,她與女友交往時, 曾協助她從台中至台北租屋、負擔她包含餐飲、交通、房租、衣服、手機、相機等生活費用及香港、日本旅遊費用,估計半年交往期間共花約50餘萬元,自己用光儲蓄且積欠卡債,將她當作公主般寵愛,最後卻分手,他還稱殺人後親吻女友下體是要給自己自殺勇氣,法院認定他有悔意,日前判他無期徒刑,目前全案高院審理中。 民事部分,張的父母表示願先賠200萬元,但被害人父母尚未拿到款項,雙方今天開庭無共識,全案定7月28日再開庭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