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前的時候我的錢包丟在了店裡面,當天要請客,所以我就趕緊回去拿錢包了。結果到了店門口看到有一隻小狗狗準確的說應該是被人拋棄的流浪狗在我的店門口坐著,它身上幾乎都沒幾塊好的地方,情緒特別的低落。因為還有很多人在等著我,所以我拿過錢包之後就趕緊去了。

晚上去拿丟在店裡的錢包,剛到店門口就看到了它,一年後讓人驚喜

晚上吃飯的時候也沒有吃好,腦子裡面一直都是想的這個小傢伙,搞的朋友還以為是讓我請客我不高興呢。反正是整的挺尷尬的,吃過飯之後我就趕緊去店裡看看,是不是那個小傢伙還在那裡,如果還在那裡的話,我一定要把它身上的病給治好了。等我打車過去發現這個小家還在那裡,只是因為我開門騰到台階那兒。

晚上去拿丟在店裡的錢包,剛到店門口就看到了它,一年後讓人驚喜

我就把狗狗給抱回家了。專門去寵物店檢查了一下,醫生說就是皮膚病,慢慢治療就好了,我隨便買了一點,店裡面的藥太貴了,想著自己記幾個名字然後上網買。等到藥到了之後我就開始忙了,每天把店裡面收拾好關門之後到家都快十一點了,然後給小傢伙藥浴,抹藥,亂七八糟搞一搞就到凌晨了。還好自己開店時間比較自由一點,早上可以多睡會,不然我這小身板可受不了。

晚上去拿丟在店裡的錢包,剛到店門口就看到了它,一年後讓人驚喜

現在這個小傢伙已經長的這麼大了,這顏值感覺用爆表來形容都不夠。有時候看到它的樣子我還會覺得自己特別的有成就感,畢竟是自己一點一點的照顧它,身上的每一個地方我都是熟悉的不行,看著它從垂頭喪氣到活潑開朗,從一個人人都不願意靠近變成人見人愛的小傢伙。

其實治療狗狗皮膚病也就用了三四個月的時間就全部恢復了,時間雖然不長但也不短,前前後後也就花了一千多一點吧,我想這可不是原來主人拋棄它的理由呀!狗狗作為陪伴類的寵物,我們怎麼能因為它們生病了害怕花錢就隨便的拋棄它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