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法律規定只要懷孕超過24週後就不可以墮胎,但是在這之前,有不少孕婦因為各種理由而到醫院把肚子裡的寶寶拿掉,外國有一位媽媽懷孕了19週又5天的時候突然早產,而她的孩子在出生後也只活了2個小時,但她說的一番話很值得大家深省。
▼這可愛的孩子雖然是早產兒,但是他身上的器官幾乎都長出來了,只是發育還不成熟,雖然說只在這個世界上短暫存活了2個小時,但他何嘗不也是一條生命呢?
▼這位媽媽認為許多人只單純因為『沒有選擇』而去墮胎,這種說法令她完全無法接受。
▼如果真的不想要懷孕的話就應該要做好防護措施,但如果真的懷孕了,不論是養不起或是真的不想養,都可以想辦法解決的,為何連給這個可愛的小生命一次機會都不肯呢?
▼有人則反駁說孩子來的不是時候,但如果做好防護措施幾乎是不可能會懷孕的,如果真的懷孕了那也代表真的是屬於你的小生命。
▼也有人說寶寶可能有天生的疾病,像是唐氏症,但誰又有權利去決定其他人的生命呢?難道唐氏症的孩子就沒有活的權利嗎?
當然大家的想法都不太一樣,只是這位媽媽用不同的角度去看待生命,其實在24週以前或是以後墮胎是沒什麼差別的,因為胎兒在第8週時就已經有了心跳,墮胎就是直接扼殺了一條寶貴的生命。趕快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看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