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姓男聞判後神情哀傷,並在警方的護送下步出法庭。 2015年12月03日 東方網 一句玩笑帶來沈重的代價! 涉嫌在機場謊稱飛機上存有爆炸物而被捕的中國遊客在今日於雪邦法庭面控,判監5天及罰款7000令吉。 這名遊客為來自中國天津的38歲男子鄭豪(譯音,保險代理員),育有2名孩子。 鄭姓被告是在刑事法典第506條文(刑事恐嚇)罪名下被控上雪邦推事庭,並在俯首認罪後被推事莎麗花判處監禁5天及罰款7000令吉,若無法繳付罰款則以5個月監禁替代,刑期由被捕日,也就是11月30日算起。 展示幽默反引恐慌 被告在認罪後,其辯護律師餘家福求情時指出,被告在飛機上置放行李時指行李很重是因為內裡有炸彈,純粹只是一起誤會,被告原意只是試圖展示幽默,並表示被告只是以炸彈比喻行李箱很重。 而副檢察司翁姑阿菲亞迪則要求法庭對於被告行為予以嚴懲,因為相關行為已讓當時的機上乘客與機組人員恐懼,更導致班機因此延誤。 莎麗花最後作出上述判決,並在下判時告訴被告,在飛機上宣稱有炸彈並不是一件可笑的事,被告在聽聞判決後深感後悔,但為時已晚。 出動拆彈小組搜查 這起事件是在11月30日於吉隆坡國際機場發生,一名來自中國的旅客在機場準備搭乘飛往北京的班機時,向機組人員戲稱機上存有爆炸物,導致現場一度出現緊張。 儘管經過拆彈小組一番搜尋後,證實機上並無存在任何爆炸物,該名涉案的男子也在此後被警方押解至警局接受調查,並提控上庭。 http://www.orientaldaily.com.my/society/sh532786 心得: 關係到公安,尤其是飛安是絕對不能開玩笑的 中國式幽默顯然出了國就行不通 鄭先生如果付不出罰款,這場牢獄之災免不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