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老公結婚半年,才剛剛懷孕,老公就因一次工地意外,永遠的離開了我和未出世的孩子。之後,工地雖然賠了400萬台幣,但是這個家,沒了他,生活也沒有什麼意義了。

好幾次,我都想打掉肚子中的孩子,但是公公婆婆、父母極力阻止。努力的勸說我要好好活下去,我才慢慢的從陰影中走出來。

婆婆因為悲傷過度,一下子癱瘓了,走路需要有人扶,我看著婆婆痛苦的樣子,公公勞累的身體,我打算把公婆接來和我一起住,這樣多多少少有個照應。

我媽說我太傻了,說我完全有理由再找個人嫁了,我老公的公婆應該讓他們自己的孩子照顧。可是我不忍心,我做不到。公婆原本有兩個孩子,一個是我老公,他是大兒子,下面還有個小兒子。老公比較孝順,小叔子就不孝順,婆婆癱瘓,他甚至看都沒看過婆婆。我心疼公婆。

老公去世工地賠的賠償金,全部都是公婆收著,每個月會給我兩萬塊台幣,做生活的開銷。

我並不覺得少或者多,兩萬塊台幣,公婆跟我夠吃喝,就行了。

可讓我沒想到的是,在公婆住進我家三個月後,公公突然對我說了一件事。原來,小叔子談了一個女朋友,年底準備結婚,公公的意思是,拿出300萬台幣給小叔子,然後剩下的錢,作為我和公婆的生活開銷。

我聽了之後,心裡突然一陣難過,心酸。

雖然,我並不奢求能分得多少錢。但是公公卻幾乎把所有的錢都給了小叔子,小叔子怎麼對公婆的,明眼人都有目共睹,對自己的父母如陌生人一般。可是現在公公跟我說的這個決定,分明是把我當外人,因為小叔子再怎麼不堪,也是他的兒子。

但是,公公難道沒想過,我們以後的生活怎麼過?只留下不到100萬台幣,一家三口要吃,再過一段時間,我生了,孩子也要吃,家裡基本上沒有能賺錢的人了,每天只出不進,能維持多久啊。

可公公不聽,任由我怎麼勸說,他也不聽,執意要給小叔子300萬台幣,我不肯,公公就惡語相加,我不知道我做錯了什麼?我是為以後我們的生活著想,就算另算,這是老公的賠償金,我難道就一分也得不到嗎?任由公公去支配?最後還給了小叔子?

現在的我,心裡真的如墜冰窟,寒冷到極致,我毫無怨言的照顧公婆,可公公始終把我當外人。

現在公公已經把錢給小叔子了,我生氣的對公公說:剩下的這點錢,我們這麼多人沒辦法維持太久,你們搬去跟小叔子一起住吧。公公大罵說我不顧情義,他說如果要他們搬走,剩下的那些錢也不給我了。我說,老公的賠賞金不應該都是留給我跟肚子里的孩子嗎?怎麼變成由公公收著,現在還把大多數的錢都給了小叔子。

公公說:我兒子的錢留給我跟他母親是天經地義的事,你算什麼?

我聽了之後,氣的渾身顫抖,對公公說:好啊!我算什麼!我真的是傻了才會看你們沒人照顧,所以把你們接來我家跟我一起住。我是傻了,才會豪無怨言的照顧你們。那些賠賞金我一分都不要了,從此我跟你們一家豪無關係。

我真的很後悔,當初沒聽母親的勸告,執意要把他們接來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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