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坡村的余老太太死了。余老太太的大兒媳李玲玲不幹了,撒潑打滾的,大罵余老太太就是個騙子。

李玲玲一賭氣跑回了娘家,把余老太太的屍體扔在了自家炕頭上直接不管了。餘家本該都沉浸在悲痛裡,沒想到卻鬧出了這麼一個笑話來。

好在余老太太還有個小兒子,小兒媳婦香秀接手了婆婆的喪事。也多虧了村民們幫忙,這才把余老太太送去火葬場火化,然後開始安排後事。

余老太太辦喪事的時候,村裡去了人到李玲玲的娘家,想把李玲玲接回來。

婆婆辦喪事,兒媳婦不回來哭,這也不是個事兒啊。但李玲玲就是鐵了心,破口大駡,說自己婆婆整天的在自己家裡騙吃騙喝的,她作為兒媳婦,已經做的夠了,讓村裡把喪事全都交給香秀辦,一應花費也全都有餘老太太的小兒子承擔。

總之,好說歹說,李玲玲就是不願意回來。

這是怎麼回事呢。一切還要從頭說起。

李玲玲在村裡是出奇的不好惹,在村裡面,也是出了名的會做人。農村的會做人,一般都是有貶義成分在的,指的是會當面做好人而已,未見的就是真心。

自從嫁過來,李玲玲就費盡心思的哄著婆婆開心,她從婆婆那裡佔了不少便宜,相比之下,香秀就差得遠了。後來,余老太太年紀越來越大,她就對余老太太不太好了。說白了,就是不太想贍養餘老太,又把責任全都推給了香秀。

香秀是個老實孩子,就把余老太太接回了自己家裡,任勞任怨的服侍了好幾年。

餘老太就很不好意思了,她以前總覺得香秀不夠伶俐,心裡比較喜歡大兒媳李玲玲,不過,也終於看清楚了李玲玲的真面目。

可偏偏這餘老太也不是什麼省油的燈。

據說年輕的時候,人也是極為厲害的。而且李玲玲家的生活明顯要比小兒子家好多了,可以說,頓頓有肉吃。

於是她就開始逢人便說,誰給自己養老,自己存下來的私房錢就留給誰。

“既然小兒媳婦這麼孝順,以後恐怕是要把自己的私房錢全留給香秀了。”余老太太總跟村裡的那些閒人念叨。

“老太太,沒想到你還存了不少私房錢吶?”她這麼一說,人家也都挺好奇的。

“那是。你們不記得啦,頭些年的時候,我是經常要跑到城裡去賣烤白薯的,這事情你們總記得。我偷偷的存了好幾十萬呢。”

這種話,惹得村民們一片傳揚和讚歎,也有人眼紅的,大家沒想到村裡還住著個富婆子,都說香秀好福氣。

這話讓香秀聽了,這丫頭很不好意思。

她找到婆婆,說自己並不是惦記婆婆的錢,只怪自己不爭取,這麼多年,讓婆婆跟著自己受了不少苦,以後想吃什麼就跟她說,她儘量給婆婆做。

餘老太就只樂呵呵的,安慰香秀一番,誇她是個好孩子,然後跟她說,不用她做,會有人爭著給她做,她馬上就要去享福了。

果然,那一天不久就來了。有一天,趁香秀和小兒子都不在家,大兒子和大兒媳突然闖進家裡來,軟磨硬泡,連哄帶搶的,把余老太太直接給架走了。

從此,餘老太又住進了大兒媳家裡。

余老太太在大兒媳李玲玲家裡一住十好幾年,李玲玲一直都惦記著餘老太的存款,非但不敢得罪婆婆,還總獻殷勤。她每次問起存款的事情,餘老太就說好好的存著呢,等以後自己百年之後,就會拿出來了。

這麼說著,餘老太就把自己的貼身的帆布包往懷裡揣。

這帆布包,老太太睡覺的時候也總不離身,李玲玲懷疑那些錢就在裡面,她找了好多次機會,都沒從老太太手裡要過來看一看。

餘老太年紀越來越大,最後終於熬不住了。臨終的時候,她跟李玲玲說自己的遺產已經分配好了。

近水樓臺先得月,餘老太剛過世,李玲玲就迫不及待的去翻婆婆的遺物,卻忽然發現,帆布包裡,平時跟個寶貝似得藏著掖著,卻什麼都沒有。

這顯然就是故意做樣子,合著婆婆是跟自己唱空城計呢。

可把李玲玲氣的實在夠嗆,扔下婆婆的屍體不管,直接跑娘家去了。余老太太出殯的時候她也沒回來,索性來個眼不見心不煩。

老太太的喪失完畢後,李玲玲才回到家裡來。

又過了幾天,村支書忽然通知余家全家老小都去大隊,說城裡來了個律師,有事情要宣佈。

李玲玲懵了,急忙跟著自己丈夫去看怎麼回事。律師西裝革履的,帶著眼睛,先做了自我介紹,然後說,是余老太太活著的時候委託了他們,立下了遺囑。

律師一本正經的宣讀遺囑,內容也很簡單。

餘老太的存款,除了平時省吃儉用,主要是以前做小生意賣白薯的錢,除了委託費,還有一百二十多萬,餘老太認為,不管是否出於真心,兩個兒媳都盡了贍養自己的義務。

所以遺產分配按照如下方式分配:第一,兩個兒媳婦為受益人。第二,按照兩個兒媳婦是否參加自己葬禮和承擔相關費用進行分配。第三,如果其中一方不參與,則遺產全歸另一個兒媳所有。

李玲玲聽了,兩眼一黑,暈了過去。自己從小在娘家就是出了名的厲害,可她卻發現,真正厲害的是婆婆。

到死,她都沒能鬥過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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