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網5月28日訊(海峽導報記者薛洋)台灣名嘴周玉蔻3年前指稱馬英九收頂新集團2億元(新台幣,下同)政治獻金,被控加重誹謗罪。法院一審判周無罪,馬不服上訴“高院”後全案逆轉,“高院”改判週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5萬元,全案確定。台北地檢署昨天透露,周玉蔻已在25日上午親自赴北檢辦理易科罰金5萬元完畢,北檢未再發傳票通知執行。對於周玉蔻“花錢買自由”的做法,島內網友進行冷嘲熱諷。

林泉利:5萬元能起到震懾作用了?像這種公開造謠誹謗的,應該罰她傾家蕩產。

Jessy Cheng:如果能賺取百萬元通告費,妨害他人名譽的誹謗罪只判罰五萬元而已,掐指一算,誹謗他人的獲利還蠻高的,難怪很多媒體名嘴樂此不疲。

哈哈狗:為何她選擇繳罰金而不是被關?傻傻的,如果被關過,頭上馬上多了“被馬英九政治迫害”的光環,未來要選舉還是要當官,無往不利啊!

歐陽瑤璞:嘴巴很會逞強,私下乖乖繳罰款。像她這種貨色,天天在電視上叫囂“台獨建國”,原來都是玩虛的。

Sun Tony:在電視上張牙舞爪,表現得天不怕地不拍,現在要拘役了卻認慫了,原來是嘴炮一個。

歸隱者:為什麼允許她易科罰金,最好關她一輩子,現在看到她的節目就想換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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