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十五歲那年我查出患有腦瘤,手術還很成功,我現在除了語言功能有些障礙以外,其他方面都跟正常人一樣。但是頭上還是有一道明顯的開顱後留下的刀疤,所以我心裡一直也很自卑。
我曾有過一段不幸福的婚姻,我跟前夫是經人介紹認識的,前夫外表各方面都還可以,只不過家裡實在太困難了,拿不起彩禮錢,所以一直耽誤了。他比我大六歲,我想要不是怕一直娶不到老婆他是不會娶我的。
當時他對我一直就是不冷不熱的,我也跟父母說起過,可父母說:「以後就是過日子,早晚都會平淡的,咱們也得看自身的條件,憑你這樣的能找他已經不錯了,以後就踏踏實實過日子吧。
」當時年齡小,什麼都聽父母的,就這樣稀裡糊塗的就結了婚。婚後我也一直過的不幸福,老公家人都不拿我當回事,公婆總是對我指手畫腳的,就連小姑子都總欺負我。
我想能忍我就忍了,老公對我也不知冷知熱的,雖然我手術後大夫告訴儘量少乾重活,可到了婆家,根本沒人心疼我,每一次幹活都少不了我。不管怎麼幹也沒人說好,不是嫌棄我慢,就是嫌棄我乾的不好。清楚的記得我直到生孩子那天還在地裡幹活,我所受的苦父母也都知道,但一直就告訴我能忍就忍,唯一的藉口就是老公一個健全的人能娶我就很不容易了。
日子這樣過了七年,女兒已經六歲了,婆家的日子也一點點有了好轉,前夫跟我提出了離婚。不管我怎麼哀求,甚至娘家人都出動,他的態度沒有絲毫的迴轉,最後我是帶著女兒凈身出戶的。
第一次的婚姻失敗使我心靈受到了很大的創傷,我帶著女兒在娘家住了一段時間,我就出來打工了。在打工的過程中我認識了現在的老公,他同樣身體有殘疾,是個跛腳,還很明顯,他一直靠蹬三輪為生。
由於自身的殘疾一直未婚,他比我大一歲,聽到我的遭遇,他很同情我,我倆到一起有種同病相憐的感覺,總是有很多的話題。
後來我倆自然而然的走到了一起,他對我也一直都很好,每天都接送我上下班,對我一直也都很體貼。在一次回娘家時我把他帶了回去,父母一看到他就立馬反對我們在一起,不顧老公的顏面母親直接說我找了個瘸子丟了他們的臉。可第一次婚姻給我帶來的教訓我沒忘,這一次我一定要找一個對我好,對女兒好的人。
不顧父母反對,我跟老公偷偷的領了結婚證,結婚後老公就提出讓我把女兒接到城裡來,說是以後在這上學能讓她接受更好的教育。老公又拿出了這些年蹬三輪掙的錢,我們租了一個門面,開了一家超市,地點挺好,所以生意一直不錯。
老公對我們娘倆一直都很好,不知道的根本看不出他是女兒的後爸,一點點的感動,女兒也接納了他。老公不僅沒有記恨當年父母對他的羞辱,反而隔三差五的就往我娘家拿東西,逢年過節的也給他們塞錢,他們現在也接納了我老公。
現在我們已經結婚兩年了,眼看著我肚子裡的寶寶就要出生了,在老公的努力下,我們一家四口過得很幸福,事實證明,只要努力,殘疾人一樣會有倖福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