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難題蔡英文怎麼解?羅智強:最好解方回到法律

  

  陳水扁難題蔡英文怎麼解?羅智強:最好解方回到法律。(圖片來源:臺灣《中時電子報》)

  台灣網6月2日訊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涉貪的前臺灣地區領導人陳水扁以“帶病之身”趴趴走,臺中監獄放話“若恢復健康即要返監執行”,法院方面也稱將傳喚陳水扁,確認其健康狀態,再決定是否續審案件。陳水扁的議題仍然糾結,該怎麼解呢?前馬辦副秘書長羅智強發文表示,最好的解方,還是回到法律。

  羅智強説,於“保外就醫”的情形,前臺灣地區領導人馬英九的思考很簡單,應由監所依法律的醫療評鑒程式,依專業判斷,領導人無權也不具專業介入。那“特赦”呢?“特赦”是領導人特有的職權,然而,就算不考量“特赦”的平衡性,例如,特赦一個貪污的前領導人,是否變相鼓勵當局的貪瀆之風?就算馬英九接納所謂“團結為重”的政治意見,“特赦”陳水扁的問題仍然在。

  因為依照臺灣現行規定,“受罪刑宣告之人經特赦者,免除其刑之執行。”陳水扁目前被判決定讞的分別是:龍潭購地案、陳敏薰買官案、龍潭洗錢案、元大並復華案等4案。這4案件領導人有“特赦”之權,其效力就是“免除其刑之執行”。

  然而,陳水扁貪瀆牽連極廣,不只這4件定讞的案子,有很多案子只審到一半,就因陳水扁祭出包括身體因素在內的程式延遲,懸而未定。這些還沒判決的案件都未“受罪刑宣告”,都不在“特赦”範圍之內。

  羅志強表示,説明這些過程,是想給蔡英文建議。對於陳水扁問題,社會上一直存在兩種聲音,一種是政治解決,一種是法律解決。但事實上,政治解決不但有悖平等權,也就是為什麼當過領導人的人可以擁有“法外特權”,身體明明無大礙,卻可以保外就醫,而其他的受刑人卻不可以?而更大的問題卻在於,政治本身就沒有標準。陳水扁的問題之所以讓蔡英文頭痛萬分,也正是她想要政治解決。其結果就是在法治與法律被淩遲的同時,蔡英文的聲望也一併被車裂。

  最好的解方,還是回到法律,依“監獄行刑法”處理,陳水扁若不符合保外醫治的情形,監獄就應該要陳水扁回監;而若蔡英文要“特赦”,那就必須“修法”,擴大領導人的“特赦”範圍,但蔡英文也要自擔為貪污領導人護航的責任。(台灣網 高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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