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梅緹小姐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告明年的行事曆啦!總放假日數有115天,其中超過3天以上的連續假期(併同例假日)共有6個,分別是107年中華民國開國紀念日(3日)、農曆除夕及春節假期(6日)、兒童節及民族掃墓節(5日)、端午節(3日)、中秋節(3日)及108年中華民國開國紀念日(4日)等。

人事總處並表示,依「政府機關調整上班日期處理要點」第4點及第5點規定,放假的紀念日及節日如遇到星期二或星期四,將一律調整放假,並以前一週的星期六補行上班為原則。107年民族掃墓節(4月5日)適逢星期四,調整4月6日(星期五)為放假日,並於前一週3月31日(星期六)補行上班;另外,108年中華民國開國紀念日適逢星期二,調整107年12月31日(星期一)為放假日,並於前一週12月22日(星期六)補行上班。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告2017年行事曆。(圖/編輯中心製作)

接下來就要教大家怎麼請假啦!

春節假期 2月15日~2月20日

107年2月15日到20日有6天春假,只要請12日到14日3天,就能變成11天連假,如果你有夠多的假,也可以連21日到23日,還有26、27日,一次請好請滿,就能有14天連假了!

清明假期 4月4日~4月8日接下來就是4月4日到8日,總共5天的清明連假,只要多請前面2日和3日兩天,就能變成8天連假。

 

國慶假期 10月10日最後是10月10日的國慶日,只要請8日和9日兩天,或是11、12日兩天,就能達到5天連假。

 

大家快看看自己有幾天假吧!希望大家都能排出 Combo 不斷的連續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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