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美顏,女,別號夢天,生於1900年,廣東台山縣荻海人。余美顏將自己與情人的情書印刷成冊,起名為《摩登情書》;1928年在從香港至上海的輪船上跳海自殺。
1918年余美顏和開平一位姓譚的公子成了親。譚家公子相貌堂堂,再加上常年經商,曾經越過大洋彼岸,到美國等地,思想意識也比較進步和超前,所以余美顏對丈夫漸漸產生了好感。婚後不久,譚家出現經濟問題,丈夫不得已遠赴美國經商。剛品嘗到男歡女愛的余美顏開始獨守空閨,與公婆小姑的不和,寂寞空虛冷,加上“誤解自由”,一氣之下奔到了廣州。
在余美顏到達廣州前一天,被孫中山任命的海軍總長程璧光被刺身亡,當時軍警按照慣例排查可疑人員,於是,剛到廣 州打扮另類的潮人余美顏被作為可疑分子拘捕。很快,余美顏就被當縣長的姨夫保釋出來,但這件事的後續卻改變了余美顏的一生。首先,譚家因此解除了與她的婚約;其次,余美顏的父親因為臉面受損,一氣之下把余美顏送進了習藝所學習女工。
所謂的習藝所就是當時的一種“新式監獄”,類似於現在的“收容所”。
一年後。余美顏從習藝所出來,徹底走上了“混”的道路,迎風見長,經常來往於省港之間。余美顏放浪形骸,不管不顧,她幾乎成了一個無所挂念的女人。她出入於舞廳、賭場、酒會,她穿著艷麗的服裝,頭上戴著大朵的鮮花,就跟現在的“紅花教主”一樣。由於她生得美貌,性格也潑辣大方,所以,她結交了各類公子哥們,她讓他們給自己花錢,她陪他們跳舞,得到一些小 費。當時很多人把她看做“奇女子”,余美顏不屑於去妓院廉價地出賣色相,她遇到可心的男人,就陪他過夜,而遇到不喜歡的,無論多麼的有錢,她也不會和他過夜。
有一年,余美顏結識了一位香港的商人,那年余美顏剛剛二十歲,美艷如花,很快她就做了港商的二房。因為有錢,她的生活無比的瀟洒,她經常光顧戲院、賭場。余美顏花錢如流水,何商人就受不了余美顏的鋪張浪費,對余美顏厭煩 了,他登報說余美顏:“放蕩不羈,揮霍無度”,和余美顏解除了婚姻。
隨後,她又認識了縣長家的公子一位“官二代”,還在鄉下給余美顏租了一處“鄉村別墅”,兩個人在裡面過起了“試婚生活”。因為縣長夫人聽說了余美顏之前的放蕩生活,不同意她與自己的兒子來往,把自己的兒子拘禁起來,並且要求余美顏歸還兒子為她花掉的兩萬元錢。並說只要還了兩萬元,就允許他們結婚。當余美顏籌備了兩萬元交給縣長太太之後,縣長竟然要按照“土娼”的罪名,將她歸案。於是縣長太 太說只要以後不騷擾她家的兒子,就不再治罪於她。余美顏受此打擊,心灰意冷,於是遠走他鄉。
余美顏的人生經過多次打擊之後更加放蕩不堪,如同行屍走肉。逐漸的,她開始厭倦這個世界,可是總不能就這樣離開,一定要留下點什麼。於是,她開始寫日記,日記的內容無非記錄每天 渾渾噩噩的糜爛生活。她給這本書取名叫《摩登情書》,書中詳細描寫了她和男人們的情感糾葛,性生活感受等等,據說,短短几年時間,和她有關係的男人多達三千多人,真是驚世駭俗。用身體寫作,余美顏可謂是先鋒寫手。
1928年4月,余美顏在從香港至上海的輪船上跳海自殺,據說在跳海前已時哭時笑喜怒無常。她對身邊人說“既無人生樂趣,不如逃離這個污濁世界,在此黑暗社會偷生,毫無生趣,非尋死不可。”遺言中寫道:“來世或可做一純潔女子,得到真正自由。”
不過,儘管結局悲慘,但對於余美顏這個民國尤物來說,愛過,恨過,風流過,也許,這已經讓她感到滿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