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一名13歲女童,去年用刀捅另一名女孩心臟,差點將其殺死,現被判不用服刑,沒有定罪記錄。

據《澳洲新聞網》報導,這名女童去年2月與一群青少年打架,據說,當時一名15歲少女,說了一些對女童剛去世不久的祖母不敬的話,女童對少女說「我要捅了妳」,之後回家拿了2把刀。雖然家人將刀搶下,但女童還是又拿了2把,跑回打架地點。報導中說,女童對打架的青少年說,「誰現在準備好要死了?」,然後把刀捅進了少女的胸部,傷及肋骨與心臟,然後跑到警局自首認罪。

受傷少女後來送醫,接受手術將心壁縫合。辯護律師斯基維斯(Scott Geeves)說,女童捅傷人的行為,與其個性「極為不符」,因為她在捅人之前與之後,都沒有犯罪。法官麥吉爾(Douglas McGill)先說,被捅少女傷勢「十分嚴重」,如果傷重不治,女童恐怕會面臨「謀殺」或「過失殺人」的指控。但他後來又說,因為女童「表達了悔意」,未來會「改過自新」,所以「沒有特別的需要(讓其服刑)來保障社會安全。」女童因此被判2年緩刑。

網友:

「所以可以組織一個幼童暗殺部隊吧?」

「世界各地都有恐龍」

「為什麼我小時候都吃糖就被打得半死?」

「如果今天是法關的小孩被捅,不知道會不會怎麼樣?」

「只有我覺得她比很多8+9有膽是嗎?」

「世界真的太危險~」

參考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