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選會表示,罷免立委黃國昌的提案(見圖)達提議人數,可開始進行連署。(報系資料照 陳信翰攝)

罷免黃國昌 最快10月投票

中央選舉委員會20日表示,提案人孫繼正所提時代力量立法委員黃國昌罷免案,提議人數達法定人數,可進行連署。依規定,60日內正式連署達2萬5120人,罷免案成立,最快10月可舉行罷免立委黃國昌投票。

中選會20日舉行委員會議,通過孫繼正領銜提出的第9屆立法委員(新北市第12選舉區)黃國昌罷免案提議人名冊查對結果追認案,其提議人數已達法定提議人人數。領銜人依規定須於23日前向中選會領取連署人名冊格式,未依限領取者,視為放棄連署。

依照2016年11月通過的選罷法修正案,連署門檻為選舉區選舉人數的10%,需於60天內完成連署;依黃國昌的選區,需要有2萬5120人正式連署才成案。成案後60天內舉行罷免投票,也就是最快於10月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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