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見過期黑心食品!屏東縣政府衛生局日前接獲檢舉,到從事肉製品加工的吉富食品公司稽查,當場查獲使用過期裹漿粉做成的「爆漿檸檬豬排」,統計該批共生產647公斤,現場僅查扣110公斤成品,超過500公斤成品已流入市面,恐被民眾吃下肚。食藥署提醒民眾若購買到今年4月16日至6月6日的「爆漿檸檬豬排」請勿食用,並可憑發票向業者要求退貨。

問題商品銷售全台

衛生局調查發現,現場查獲用來加工的逾期原料裹漿粉,有效期限為今年4月12日,但業者繼續拿來生產「爆漿檸檬豬排」,累積生產共7批成品、總計647公斤,也當場封存過期的原料裹漿粉約5公斤。

屏縣府食品科長蕭惠芳指出,稽查人員持續追查產品流向,顯示該批問題商品主要銷售至新北市、台中市及彰化縣等早餐店及其他下游業者,除了通知相關縣市衛生局要求業者配合協助產品下架回收,也正著手清點有多少數量已被消費者吃下肚。

公司罰6萬元以上

林口長庚醫院臨床毒物科主任顏宗海表示,裹粉原本就不好保存,一旦過期就容易遭受微生物感染,民眾若不小心吃下肚,恐增加罹患急性腸胃炎風險,而出現噁心、嘔吐、腹痛、腹瀉的症狀,特別是年紀大的長輩、癌症化療患者,以及洗腎病人等敏感族群,症狀更會加劇。

顏宗海也建議,裹粉等相關產品不好保存,且在廚房料理時容易沾染到其他食材,或是砧板、盤子等都很難分得開,一旦過了保存期限,最好立刻丟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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