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基金要求元首釋放安華 馬哈迪絕對不同意
24/06/2017
(真相網/林敬祥)人權基金(Human Rights Foundation,HRF)6月21日發表公開信要求最高元首釋放安華,該基金指出,安華的刑事起訴,從一開始到最後,都帶有偏見,政治干預和司法不公。該基金會主席 Thor Halvorssens 在公開信中促請最高元首下令釋放安華,還安華清白。
人權基金選擇在此時提出「釋放安華」,看似有意跟馬哈迪他老人家抬槓,其實也隱藏在野黨「替代首相人選」的隱憂。
雖然安華確實是替代人選的最佳人物,不過,他要成為未來的首相卻比唐三臧西天取經還要困難得多,慢說他已非國會議員,難以破格被推舉為首相;而即使最高元首願意赦免他的罪行,還得經過首相或代首相的推薦,這一關肯定過不了。
在我國,特赦制度獨立於司法體系,法律明定國家元首在特赦案件上,需聆聽特赦局的意見,但這仍是君王的絕對權力。安華目前在獄中服刑,尋求國家元首特赦是他獲釋的唯一希望。特赦制度被指充滿人治色彩,似乎與現代政治運作不搭調,但也有其積極意義的一面。
去年7月25日,吉隆坡高庭拒絕發出庭令,導致安華及家人無法挑戰特赦局拒絕他們向國家元首申請特赦的決定。安華及家人較後提出上訴,指責特赦局的議決含政治議程。後來在今年一月,安華獲准挑戰寬赦局的決定!但馬哈迪不再前往法庭給安華打氣,因為馬哈迪最怕安華被釋放。
特赦局是由聯邦直轄區部長、總檢察長和不超過三名成員組成。一般上,國家元首會在特赦局的勸告下赦免囚犯。2015年2月,聯邦法院維持上訴庭宣判安華雞姦前助理賽夫罪名成立及入獄五年的裁決後,安華以此案有政治議程為由,入稟法庭要求聯邦法院司法檢討本身的裁決,但於去年12月遭駁回。
雖然馬哈迪和安華都同樣支持“倒納吉拯救大馬”,不過馬哈迪卻在去年4月間強調,他們不是合作夥伴。馬哈迪當時接受澳洲媒體《澳洲人》訪問時表示,安華並不適合當首相,因為他的年齡太老了。敦馬當年更曾經把話說盡了,直言安華因為有道德問題,不適合領導這個國家。
馬哈迪說,安華沒有資格成為首相,因為安華具有不能成為領袖的性格。“當年在巫統最高理事會中,大家都一致同意開除安華,這並不是我個人的決定。我們不能接受道德低落的人來當我們的領袖,我們對這樣的領袖感到羞辱。”
馬哈迪也說,人民無法看到安華的道德問題,是因為安華能言善辯,並利用這項特長去蒙蔽人民的思想。
馬哈迪最怕安華當首相,是公開的事實,馬哈迪如今要做希望聯盟的首領,卻不會認同釋放安華,人權基金應該先去說服馬哈迪,才來要求最高元首釋放安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