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個苦命人,丈夫很早就撇下我去了。我一個人把兒子拉扯大,花錢給他買了房子,又20萬彩禮娶了媳婦,心裡想著這麼多年總算可以歇歇了。

兒媳婦娶回來之後,我特別開心,每天走路都感覺輕鬆了許多。我們單位老同事都誇我看上去年輕了不少。可是問題很快就來了:

最近我兒媳懷孕了,她提出,希望我辭掉工作去照顧她。

我和她解釋,不是不想照顧她,而是我還不夠退休年齡,我的工作正常退休的話會有退休金補貼,以後我可以自己自足,他們的養老方面會輕鬆不少,甚至還有餘力幫襯小倆口。

我願意出錢替她請個保姆幫忙,也願意出生活費,讓她請在農村務農的母親來幫手。

可是媳婦百般不願意,說照顧孕婦看孩子都是婆婆的任務,娘家媽哪有義務來做這些事情的?我只好找兒子商量,結果兒子也是希望我辭職照顧他媳婦。我和單位告假,單位不準,我只好辭職趕去兒子的城市。

兒媳懷孕我辭職照顧,兒子提出一個要求我痛哭失聲

到了兒子家,兒子說反正我在老家也沒有工作了,不如就把祖產賣掉算了,以後和他們生活在一起,替他照顧孩子。我不同意,兒子和我說 想做生意,缺50萬的啟動資金,讓我想辦法出錢。不然他們一家就都靠我吃飯,看我能不能供得起。

我所有積蓄都給兒子買房子和出彩禮用了,我現在有的只剩一套家鄉的老房子。兒子再三保證養老問題他全包,讓我再為了他出一把力,不然以我的老思想有錢也被騙子騙成窮光蛋。兒媳也說,以後有了孫子,也就沒空回老家了,還留個房子做什麼呢。

我自己偷著哭了好幾回,可是心裡還很猶豫。 我不知道我是不是一個好媽媽,好婆婆,可我想給自己的生活留個保障,這樣算自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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