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兩天前結婚,而現在我又恢復自由身了,說起來很諷刺。我們一年多的感情,就在結婚當天完全消失了。從另一個角度想想,一輩子這麼長,幸好我早早的看清了他,還有他的家人。

我們結婚前的籌備都挺正常的,沒有出現任何的問題。我以為婚禮就是走個過場,誰知道他們會有那麼奇怪的習俗。婚禮上吃吃喝喝的,等到了晚上,我想著應該都散去了,可以好好休息一下。

老公說讓我有個準備,說晚上會有哥們鬧洞房,我也沒在意,熱鬧而已,我就想著。結果出乎意料的過分,老公的那些哥們開始玩起了遊戲。出錢就可以隨便親我,做什麼事都可以。而老公默許他們這樣做,因為他想反對的時候,有人說是不是玩不起,新婚大家高興,然後老公就不說話了。

有人出一百塊,親了我一下,然後開始人多起來了,還有個出了一千塊,說要伸出舌頭來和我接吻。我肯定不會同意的,但是他把錢塞給老公,直接就過來了。周圍的人起鬨,那個老公所謂的哥們手直接到處亂碰。我實在忍無可忍一腳狠狠把他踹開然後跑出了婚房。

我當時滿肚子的委屈,忍不住大哭起來。這樣的習俗太讓我反感了,根本不是一般人能夠接受的。老公作為我準備過一輩子的人,竟然默許這樣的事情發生。我沒有任何猶豫,決定離婚,那天晚上我沒有回娘家,去了我閨蜜家裡。兩天後,我們去民政局辦了離婚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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