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即日起至8月31日止受理申請

戶數:600戶(中央補助510戶、縣府補助90戶,共有600戶名額),全國共6萬1051戶。

單位:內政部營建署

補貼項目:

1.租金補貼每月最高新台幣為3,000元

2.自購住宅貸款最高210萬元

3.修繕住宅貸款最高80萬元(由承貸金融機購勘驗後覈實決定)

4.申請免附39元雙掛號郵資(只有今年年度)。 

限制(門檻)

1.1租金補貼

  • 年齡20歲以上並符合家庭組成條件之一,
    • 家庭成員無自有住宅
    • 家庭成員之家庭年所得低於45萬元或每人每月平均所得低於1萬7,172元(符合其中一項即可)
    • 家庭成員財產應低於每人每年動產限額11萬2,500元
    • 不動產限額480萬元。 

2.1自購住宅

  • 中華民國國民
  • 年齡20歲以上並符合家庭組成條件之一
    • 家庭成員無自有住宅
    • 2年內自購住宅並已辦理貸款,且其他家庭成員無自有住宅
    • 家庭年所得低於87萬元
    • 每人每月平均所得在4萬68元以下
    • 家庭成員財產動產限額應低於296萬元
    • 不動產限額應低於525萬元。

3.1修繕住宅

  • 中華民國國民
  • 年齡20歲以上並符合家庭組成條件之一
    • 家庭成員僅持有一戶住宅
    • 家庭年所得低於87萬元
    • 每人每月平均所得在4萬68元以下
    • 家庭成員財產每人動產限額應低於11萬2,500元
    • 不動產限額應低於525萬元。 

今年加碼非合法住宅

例如違建或頂樓加蓋等,仍可申請租屋補貼。

條件:承租戶在105年12月23日前已承租非合法住宅達1年以上,且為經濟或社會弱勢者身分

須另檢附最近半年內水電證明

房屋稅籍證明或其他佐證租賃事實的文件

未向直系親屬承租房屋的切結書。

相關資訊

服務專線︰(02)2192-0600

語音專線︰(02)8771-2644

雲林縣建設處使用管理及國宅科,電話05-5522183

內政部營建署網站(http://www.cpami.gov.tw)查詢。

歡迎符合規定之民眾踴躍申請。

參考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