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臉書靠北老婆上有一名人妻向網友詢問,婆婆竟然在半騙半威脅之下,讓老公簽了房子的不平等條約,令她非常生氣,想問問網友該怎麼做…

‪#‎靠北老婆7951‬

今天我才知道婆婆半騙半威脅之下,老公簽了房子的不平等條約想請教一下各位的想法

我老公從小就在一個保守及嚴厲的家庭長大老公常常說自已家裡就有一個慈禧太后垂簾聽政

簡單提一下公婆的財產:台北市兩間的店面收租、三間房子自住渡假用、二間住宅租人、南部土地千坪,以上均無貸款,現金超過五百萬

因為從小父母給他的觀念都說只有家人會對你好朋友都是來害你的

已至於老公的個性壓仰、極度沒有安全感所以內向、不相信人,連一個朋友都沒有

我與他是在交友網站認識,我欣賞他個性溫馴、努力工作很快我們就陷入熱戀,戀愛了一年多後我以為是我表現不好老公才不讓我見他的父母,老公總說你很好啊~淡淡的回應也不是很想聊他父母

他說他父母覺得兒子長大了,要出頭期款幫他買房子,貸款他來繳我覺得這樣的父母人很好啊~心裡開始有點責怪老公為何說父母不好

今天我才知道在我剛認識我老公的時侯他們就簽下了這個合約原來這段時間數不盡的不平等、不尊重,原來是他們在屢行這個合約

合約內容大概是:甲方:公婆乙方:老公乙方於xxx時間經由父母支持首次購屋xxx地址,為感謝父母支持並作為日後奉養父母之憑據同意下列條款1.甲方接有xxx地址的所有權一半2.於產權買賣或他項權利設定時應經甲方之同意及簽名確認3.產權外牆之廣告效益為甲方擁有4.乙方不論自住或出租,乙方應隨時提供最新之所有門鑰於甲方5.乙方若為自住應提供一間房間於甲方,方便進住並接待,室內隔間至少應為兩房加一間廚房一間共用客廳及共用衛浴6.貸款全額及相關保險、土地稅、房屋稅、及應付房屋水電、保養、維修…….等相關由乙方依銀行或期約支付,若未依銀行或期約支付時,由甲方接續按期支付,但產權全部即成為甲方所有以上

我看完簡直要昏倒,我說:你不是說這房子名字是你的房子也是你的嗎(產權所有人只有我老公一個人)?他們幫你出頭期200多萬,貸款近1000萬你付嗎?

難怪你媽一直要求我們要再多隔一間房間給他們難怪他們一直說要進來不用經過我同意,他們有鑰匙隨時想來開門就可以進來了,難怪他們一直要求一些我覺得不尊重的要求。

這個合約的意思不就是即使我們付完貸款,他們還是有產權的一半?我老公繳近一千萬,他們只繳頭期二百多萬就有一半產權?繳貸款期間還要時時順意侍奉與接待、家門隨便讓他們開也沒有隱私?十年後萬一我們繳不出貸款,房子即變成公婆所有?那我們繳的貸款不就什麼都沒了?

請問大家如果是你們,你們會怎麼樣呢?

對此網友也紛紛提出一些意見:「你公婆還不是很放心把財產完全交由兒子,在這條約看來,是怕你老公被騙」、「我有一個兒子,我想我也會效法你公婆,畢竟詐騙手法太多了,要是有個閃失,一輩子的心血都沒了」、「連外牆廣告效益都要拿又似乎太貪心了 怕小孩被騙不會管錢  就該從小訓練而不是大孩子成年還捨不得放手」、「不如現在就不要繳,讓父母去繳。然後兩夫妻自己辛苦點,買專屬於自己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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