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朋友聊天,突發奇想:

如果將婚姻法改一改,

將終身的婚姻,改為五年之約。

每一場婚姻只有五年,五年到了,彼此的承諾便子虛烏有。

有想繼續婚姻的,可再簽一個五年之約,

不想繼續的,也不用沸沸揚揚鬧上法庭,

原先的婚姻自然化為廢紙。

果真如此,這樣的婚姻會如何?

朋友們聽了興奮不已。

再往下看之前,你是怎麼想的呢?

一個說:這樣多好啊,我們家可再不會有爭吵了,譏諷啦,抱怨啦,責罵啦。 

我也都可充耳不聞。反正就五年,忍忍不就過去了嘛。

一個說:哎呀,那我可要註意了。要減肥,讓自己變得更加漂亮,不然到時成了黃臉婆,還怎麼找啊!

年輕的:恩,那我就不用像這樣挑來挑去的,差不多了就結婚,如果相處得來就繼續在一起,相處不來,五年後大家拜拜,我還有選擇的機會。

還有一個打趣道:要真這樣,社會也就太平啦。 

包二奶的,找情人的,一 夜情的,統統不需要啦。也就五年時間啊,到時候對方要不要自己還指不定呢。哪有心思去外面找。

最後那個朋友感嘆道:

唉,真要這樣,婚姻該多麼美好啊。

每一場婚姻都只是短短的五年,為著珍惜,

大家都會相互容忍,相互關愛,溝通也會更好,

五年之後,又可重新享受新婚的祝福。 

雖然妻子還是那個妻子,丈夫還是那個丈夫,

心理上卻是一個全新的婚姻。

這樣一直到老,真可像童話中的公主王子一樣,恩恩愛愛一輩子啊!

突然之間,大家默然。

原來我們揮霍婚姻,

只是因為我們認定它會永恆。

如果有一天,它真的要離去,我們是否還來得及去珍惜。

生命有多長,長不過三位數,我們有必要終日抱怨嗎?

婚姻有多長,長不過兩位數,我們有必要彼此埋怨嗎?

老套的借用廣告大師大衛.奧格威的話:

活著的時候要盡情快樂,因為我們是要死很久很久的。 

因此,在婚姻裡重逢的男女,別扔掉愛情,別輕易放棄他(她)。

珍惜現在,因為在下一世,我們再難相逢。

看懂的人不多,

歡迎分享給你的另一半

讓我們一起「珍惜當下的幸福」^^

參考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