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身代表一個人的個性和信仰、文身產生於世界各地原始部落民族的文飾膚體的習俗。在18世紀前文身都被稱為刺青(在文身機出現前及18世紀前,文身都是通過針刺到皮膚上,所以文身又稱刺青),即經針或文身機在身體某部位留下不褪色的圖案。
在西方社會中,那些喜歡文些新奇圖案的往往就會文幾個不一定連貫的中文字,例如NBA球員坎比(Marcus Camby)即在自己的右手上臂刺上「勉族」二字,以及NBA球員艾弗森(Allen Iverson)同樣在自己脖子處刺有「忠」字。
在香港反而會文印度文字,東方人也選擇英文字當作刺青圖案。
在日本的愛好刺青者,有時是出自對刺青名師的崇拜,希望能在身上留下刺青師傅的作品,有些日本人喜好浮世繪等有民族代表性的刺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