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結婚時,老公用自己的存款首付買了個90平方的房子。老公買這個房子時,他家裡沒拿一分錢,不過裝修時,他父母出了五萬塊,我父母見老公人不錯,以及房子裝修時他父母也出錢了,所以我們結婚時,我父母也沒要他們家的彩禮。結婚時我家裡也沒有給我陪嫁,不過婚後半年,我爸全款給我買了一套120平方的學區房。房產證上寫的我的名字。由於學區房離老公工作的地方太遠,我們就住在90平方的房子裡,那個學區房打算寶寶上學時搬過去住。
老公他弟弟今年要結婚,女方要求市裡有房子,可是老公家靠近山區,公婆在上海賣菜,也掙不了幾個錢,支付不起市裡房子的首付。公婆對我很好,我就說,把市裡的那套120平方的房子先給他們當婚房用(這事經過我爸媽同意的)。平時那套房子就是出租出去,現在給他們當婚房用,女方也同意了。
當時是簡裝,現在得重新精裝,於是我和老公又出錢把房子好好的裝修了一番。現在房子裝修完了,眼看十一要結婚了,現在女方又出么蛾子了,要求房子按原價賣給老公的弟弟,先付首付,每月還貸款給我。我心裡真是一萬隻草泥馬在奔騰啊。老公當時就拒絕了。之前有人願意多加三十萬買我的房子,我都不肯賣。學區房一天一個價,她們家這是拿我當傻子呢。
那個女的見我和老公不同意,又放狠話了,說不願意就不結婚了。老公的弟弟也是個軟蛋,不和那個女的理論,反倒一直勸老公賣房子。老公發怒了,對弟弟說到,房子是你嫂子的,借你們用是好心,你們反倒蹬鼻子上臉了,無論無何這房子都不賣。
老公的弟弟實在沒辦法了,就把公婆搬出來,公公說,告訴那女的,大房子不賣,真想要買房子,你哥的小房子可以賣給你們。老公說,對,小房子可以賣給你們。他弟弟把這話告訴了那個女的,結果女方的話更雷人了,氣勢洶洶的說,怎麼不把小房子送給我們。兩個選擇,一是賣大房子給我們,二是把小房子送給我們,否則就不結婚。公婆聽到那個女的這樣說,當即逼著老公的弟弟和那個女的分手。這還沒嫁進家門就這樣了,如果真嫁進來那還了得。
無奈,老公的弟弟最終和那個女的分手了。不管怎麼說,還是感謝公婆站在我這邊替我考慮。也要感謝老公對我的維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