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老公是相親認識的,在這之前就聽村裡人說婆婆是個非常小氣的人,而且尖酸刻薄,特別愛佔小便宜,可是老公對我非常好,當時就想著反正以後是跟老公過日子的,只要老公對我好就行了。

結婚的時候談到彩禮,還沒等我媽張口,婆婆直接給了我一張卡說卡里有10萬,當是彩禮錢,婆婆的爽快讓我跟爸媽都很意外,彩禮給了其他事都好商量,結婚忙,我也沒時間去查卡里的錢,一直在抽屜放著,跟老公商量以後買房再用,就沒再提過銀行卡的事。今年3月份,公公高血壓犯了住院了,情況特別危急,老公和婆婆都在醫院,辦了住院手續要交手術費,我跟老公說了下就回家拿了當初婆婆給我的卡去取錢了,娶了五千,查了下餘額,只有一萬五,我愣了,十萬怎麼就才兩萬呢?我回到醫院來到病房拿著卡問婆婆,婆婆這才說實話了,卡里只有兩萬,說是十萬也是為了面子,我一氣之下把卡摔地上,二話不說回了娘家。

現在老公給我打電話讓我回去,我不回,老公說我眼中只有錢,我生氣不是為了錢,是婆婆的做法根本就不對,兩萬就兩萬,幹嘛說是十萬,我又不是圖你家的錢才嫁的,老公這樣說我我挺傷心的,這麼久了,我的為人他還不知道嗎?我不想回去了,可是想想公公還在住院,老公還要上班還要照顧公公,你們說我要回去嗎?

現在已經不是錢的問題了,是態度的問題,是人品的問題。窮還要禮了。你應該把卡當著人的面給婆婆說:這是您給的十萬彩禮錢,先拿去給公公看病吧,以後有錢了在給我。還錢的時候要現金,不要揭穿她們給她們留面子,以後還會拿回你的彩禮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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