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為網路示意圖

▲台中市第六警分局西屯所。(圖/翻攝自Google map)

任職台中市第六警分局西屯所一名36歲的郭姓員警,執勤時攔查一名疑似闖紅燈的女騎士,女騎士當下哭喪著臉哀求不要開單,不料郭男竟問「不開單有什麼好處?」甚至暗示對方以「那個」來抵違規紅單,最後見女騎士不願意,才改要求抱抱。不過,郭男色心不減,過程中趁機襲胸,被台中地方法院依性騷擾防治法判處6月徒刑、併科6萬元罰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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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2015年10月14日下午,郭男原本要執行轄區家戶查訪,騎車行經西屯區廣福路與廣福路261巷口時,看到一名女騎士疑似闖紅燈,立刻上前攔檢。當下女騎士嚇到哀求不要開單,郭男見女騎士長相清秀,開口直問「不開單有什麼好處?」接著要求她騎到中科路的迴轉道橋下,暗示「選擇開紅單還是『那個』?」舉止相當誇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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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女騎士先是回「可以不要嗎?給LINE可以嗎?」不料郭男越來越不耐煩,不斷跳針要對方以「那個」來抵開單,最後見女騎士仍不願意,才要求改成抱抱。為了免開單,女騎士將雙手稍稍打開,做出擁抱動作,不料郭男竟一把抓上女騎士的胸部,吃過豆腐後才甘心放她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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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調閱附近監視器畫面,雖沒有清楚拍下襲胸過程,但和女騎士的描述過程相符,且沒有理由刻意誣告,認定郭男犯行明確,依性騷擾防治法判處6月徒刑、併科6萬元罰金,全案可上訴。

此為網路圖,非事發現場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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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不修!71歲楊姓老翁今年4月搭公車到中壢時,見一名妙齡女子落單,藉口要請吃糖果,趁隙伸出鹹豬手襲胸,沒想到警員獲報到場,老翁否認不軌,和江姓警員發生激烈拉扯,甚至出手扯破反光背心,被扭送法辦,桃檢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及妨害公務等罪嫌聲請簡判。

70歲楊姓男子今年4月18日近中午時,準備搭乘楊梅埔心開往中壢的新竹客運,在埔心站上車後,看到一名通勤的35歲女乘客,上前搭訕,頻頻找話題聊天,女子婉拒不理,老翁不放棄拿出糖果強塞給她,女子頻頻推拒,老翁趁隙伸出鹹豬手,對女子襲胸。

女子嚇得放聲大叫,立即向公車司機求救,駕駛當機立斷鎖住車門幫忙報警,中壢警分局中壢派出所江姓員警獲報到場,老翁矢口否認伸狼爪,推說是誤會一場,拒絕配合警方調查,轉身要走,員警上前攔阻,老翁突然暴走,拉扯、推擠員警,還出手將江警的反光背心扯破,最後被趕來的優勢警力制伏,強拉下車帶回派出所。

老翁坦承想找女子攀談,還故意把糖果丟在女子腿上,加上司機指證歷歷,輔以車上監視器還原真相,桃園地檢署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妨害公務罪嫌,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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