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馬] 大馬人需知!進入公寓或住宅區,保安可以留下訪客大馬卡嗎?

 

大馬治安欠佳, 不少人都會選擇居住在設 有保安單位的公寓 大樓,而現 在, 大部 分平地 的住宅區或花 園也開始聘僱私 人的保安 人員站崗 和巡邏。 這 時候,耐人尋味 的問題來啦,究竟 這些公寓大樓或住宅區的保安人員,可 不可 以要求訪客留下大馬 卡(MyKad)呢?

其實早 在十 年前,內政部 就曾經 在其官網 上釋出 Surat Pekeliling Agensi Persendirian Bil.2 Tahun 2007。 有關通函稱, 有礙於民眾投訴身份證被保安單位拘留,內政部在檢視法律條文後,找 到 了解決糾紛 的兩條法律條文。

根據1990年國民登記條規第7條文,只有國民登記局官員、移民局官員、警員、軍員 和其它經國 民登記局總監官方書信授權 的官員,才可以命令個人出示身份證,或閱讀、檢視身份證上的資料。 二、 上述條例的第8A條文更延伸說明,除卻上述經授權 的官職 人員,扣留一 個 人 的身份證都 是屬於非 法 的犯罪行為。 國民登記局 於2010 年進 一步表示,根據1959年國家登記法令(78法令)第25條,任何觸犯上述條 規的 人,一旦入罪可判罰不超過3 年監禁、 不超過2萬令吉 的罰款,或兩者兼施。 值得 一提的是,此條規適 用 於身份證、駕駛執照、護照等個 人證件。所以無論 是住宅區、公司大樓、 甚至 是政府部門和公務 大樓的「保安 人員」都沒 有權力扣留他 人的身份證。

雖說如此,通函內也說明,保安單位可以要求訪客出示能夠證明身份 的證件,以進行登記作業,只 是登 記後一定 要把證件還給證件所 有人。 其實內政部此舉是 有安全考慮 的,畢竟我國的國民身份卡和 一些國家 的不一樣;馬 來西亞 的國民身份 卡鑲著的晶片 上都有民眾極 為私密 的 個人資料。這些資料包括姓名、種族、地址、國民身份、宗教 和 指紋 的詳細內容,而且晶片上還 有駕駛執照、護照和醫藥卡 的資料呢!國民身份卡 一旦落入歹徒手 上, 上述 的 個 人資料都很容易被盜 用,到 時候被假借去犯案或欠債 就不好 了。 所 以提醒大家 以後 一定要堅持自己的權益,在保安單位登記身份後記得要回自己的證件! 

來源:focus.cari.com.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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