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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前,我們都還是高中生。

班上有一名女同學A,她家裡很有錢,為人也強勢,是一個女生團體的中心人物。

當時,那個A看班上一個家境貧窮的女生不爽,便領著小團體以各種手段霸淩她。

那時,雖然班上同學多多少少都於心不忍,卻沒有人敢出手幫忙,就怕自己成為下一個箭靶。

後來,那個被霸淩女生自殺了。這件事給了我們不小震撼,許多人都後悔當時沒有出手幫忙。

               

那件事鬧得很大,甚至還上了媒體版面,隻是因為成年沒有公布那群霸淩的女生的真實姓名跟容貌。

然而在學校內,大家都知道她們是誰。就連其他年級的學弟妹都知道誰是「殺人犯」。

後來那個小團體的女生受不了,能轉學的就轉學,搬家的搬家,隻剩下A,仍然像沒事一樣地繼續來上學,即使她身邊再也沒有任何朋友也一樣。

畢業後,過了十年,當年的A居然還給同學們寄了婚禮邀請函,彷彿什麼事都沒發生。

               

據說,是因為A沒有朋友,又怕男方問起,才不得已寄給了同學們邀請函。

商量過後,我們便決定要穿著喪服出席她的婚禮。

               

 

我們到場後,A的臉全綠了,而新郎則是一臉困惑。

於是我們就在婚禮上說出了A當年做的事情,讓A的面容扭曲不,新郎也沉默不已。

婚禮雖然進行了下去,但場面相當尷尬。後來,也聽說這兩個人離婚了,而A也失蹤了。

這算是為我們當年的懦弱,所做出的一點小小補償,隻希望當年自殺的女同學,如今在天上能當個快樂的天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