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湖內警分局警員劉錦仁出錢出力照顧轄區弱勢居民,平均每月支出4萬元照顧8名獨居或生病居民,

多年善行因近日協助一名兒子入獄、付不出房租的老阿嬤才在長官追問下曝光。

劉錦仁說,捨不得看長輩生活辛苦,自己有能力就盡力照顧,這些付出不算什麼。

現年42歲的劉錦仁是警專第13期畢業,6年前任職湖內警分局湖街派出所,多年來,

劉錦仁默默照顧警勤區內獨居或生病的弱勢居民,每月平均支出4萬元,最多一個月照顧13人,

資助項目涵蓋生活費、醫藥費與喪葬費。

數天前,84歲王姓阿嬤來派出所找劉錦仁,適逢湖內警分局督察組長黃元民查勤,追問得知,

王阿嬤兒子入獄服刑,因積欠房租1年餘被趕出租屋處,無處可去所以來派出所求救。

在劉錦仁協助下,王阿嬤順利入住安養中心,但身分不符政府的中低收入戶補助,

安養費用由慈善單位、孫子與劉共同支付。劉錦仁說,警勤區內共有8名弱勢居民需要照顧,

阿嬤的兒子入獄、孫子在台中工作,改天還要載她去屏東探視兒子,一解思念之苦。

「捨不得看長輩生活辛苦」劉錦仁說,照顧自己里民是應該做的事,王阿嬤只是其中一人,

沒算過到底花掉多少錢,所幸自己除薪水外還有房租收入,生活過得去,家人也非常支持。

湖內警分局長陳杏結表示,劉錦仁深入社區,如發現有貧病交迫或孤苦無依者,

多能及時伸出援手或轉介慈善機構,善心義舉堪稱同仁表率。

資料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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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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