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有個媽媽跟我分享了這樣一個幼兒園的故事:
果果上幼兒園的第二天,和班裡一個叫淘淘的小男孩因為搶玩具發生了衝突,並被對方推到在地上,手臂上蹭破一點皮。
放學回家時,媽媽看到果果手臂上的傷,問他:「是不是在幼兒園被欺負了?」聽媽媽這麼問,果果的眼淚馬上下來了,一把鼻涕一把淚地跟媽媽描述,是誰誰誰打了他,推了他。
媽媽一聽,心疼不已,趕緊在幼兒園的微信群裡找到淘淘的媽媽,私聊了起來:
「你兒子打了我閨女,手臂還蹭脫皮了。」
「要是你兒子被別的小朋友打了,你也會跟我一樣心疼的。」
「你要管教好你兒子啊,喜歡打人誰也不願意跟他做朋友。」
……
好為人師的果果媽媽讓淘淘媽媽很是尷尬,雖然在微信裡唯唯諾諾,但內心對果果媽媽很反感,她打了淘淘屁股,把心裡的不快發洩了出來,並不許淘淘再跟果果玩。
看完這個故事,你可能已經看出了問題所在。
我們知道,在幼兒園裡,尤其是剛入園的那段時期,孩子之間發生衝突的情況非常多,這其實並不是什麼大問題,在同伴交往中,是非常常見的事情,是孩子成長的必經。
不過,有些父母,一聽到自己的孩子被別人欺負了,被別人打傷了,或者跟別人鬧矛盾了,就可能產生一種強烈的護犢心理,以至於不能理智地思考問題。甚至有的家長,會迫不及待地找到對方家長的聯繫方式,然後氣勢洶洶地直接跟人家進行理論。這個案例中的媽媽就是這樣。
然而,這麼做不僅不能解決問題,反而還可能引發很多新矛盾,給孩子在適應幼兒園生活的過程中,造成一些無形的、特別的困難。比如這個案例,果果媽媽這麼一來,其實向孩子傳達了錯誤處理同伴衝突關係的辦法,而且兩個孩子之間的關係也可能會受到影響。
那麼,更好的做法是什麼呢?我們來聽聽北京大學附屬幼兒園教科研室主任趙紅梅老師怎麼說:
❶ 第一時間去跟目擊事情始末的老師溝通,這個老師不一定是班主任
如果發生了這樣的情況,建議家長在第一時間去跟班裡的老師溝通。
我們找老師,而不直接地找對方家長溝通的好處在於:
一方面,我們可以更詳細、更全面地瞭解事情發生的真實情況,有時候,孩子因為語言表達能力有限,或者傾向於自身感受,說出的話可能並不是全部事實;
另一方面,老師會以一個中間人,或者說第三方的身份,跟雙方家長去談,讓問題的解決更理性,更圓滿。
需要提醒的是,我們溝通的時候,一定要在事情發生的時候,跟正好在班上的那位老師去溝通。我們知道,幼兒園一個班有好幾位老師,分工不同,在班裡的時間也不同,比如一般分為上午班、下午班、還有衛生班,有的班級還有助教老師或實習老師——只有當時在場的那位老師才是目睹了事情發生全過程的人,他最清楚事情的始末,我們找他就好了。
這個老師並不一定是班主任。雖然我們家長都會覺得,班主任可能是最權威的,但如果班主任當時並不在場,那他也並不能很好地告訴你,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情。
還有一點是,我們跟老師溝通,最好只派一位固定的家庭代表,也就是說,如果是媽媽,就一直是媽媽去溝通,如果是爸爸,就一直是爸爸去,以保證我們溝通信息的連續性。
❷ 孩子之間的衝突,需要我們用更加平和的心態去看待
和老師溝通時,我們首先需要瞭解一點,就是他們兩個是不是經常發生衝突?
如果是經常發生的話,我們就可以建議老師:最好不要把兩個小朋友的座位安排在一起,盡可能地讓他們分開一些,產生一定距離。
如果只是一次偶然的碰撞,或者孩子都不是故意的,那麼只要孩子沒有太大傷害,我們其實並不需要太在意。
為什麼這麼說呢?
很多情況下,衝突只不多是孩子的一種交流方式
雖然有些孩子間的同伴衝突,需要我們大人的幫助,但在很多情況下,孩子間的衝突只不過是孩子的一種交流方式。
比如在搭積木的時候,可能他想這麼搭,我想這麼搭,溝通不好,兩個人就衝突了——因為孩子的溝通能力和理解能力不是很強,他們只好通過衝突的方式,去把事情弄明白。也只有衝突了之後,他們才能把遊戲玩得更好。
孩子在衝突中獲得成長
還有的時候,可能因為我們很多孩子是家裡的獨生子,還不太會考慮別人的感受,不太懂得如何用社會化的語言跟別人交流,才導致發生衝突。那麼這種衝突都是屬於正常層面的,而且是對孩子有意義的衝突。
其實,當孩子跟同伴發生衝突的時候,我們內心應該高興,或者叫竊喜才是。可能表面上,我們孩子吃一點虧,但是因為這個衝突,卻可以讓你看到孩子存在的一些不足——體力不足,或者語言溝通能力不強,也可能是認知發展得還不夠,或者不太懂得求助於老師,等等。有這樣的心態上,我們才能給孩子更好的支持。
我們說,孩子是在磕磕絆絆中長大的。同樣,孩子得到同伴的接納,以及最終跟同伴建立友誼關係也不會一帆風順。正是一次又一次的衝突,讓他們學會了社會交往的規則和方法:我怎麼樣才能做到自我保護;我怎麼樣才能說服他;我怎麼樣才能跟別的小朋友一起去分享這樣的一個遊戲;我怎麼樣才能加入到別人的遊戲當中去……
看上去被欺負的孩子有可能恰恰是衝突的始作俑者
我們發現,有一些衝突,看起來是我們的孩子被欺負了,但深究就會發現,這個衝突其實恰恰是由他自己引發的。
比如說,在幼兒園,尤其是大班,這種情況很多,因為他們能力發展的差別會更大。有的孩子能力不行,自尊心又特別強,當他跟別的孩子一起玩的時候,可能別人奚落了他幾句,或者說他哪兒做得不對,他的自尊心就可能會受不了,會非常憤怒。於是,他就會去招別人,去捅一下,或者打一下。這時,別人就可能本能地反擊了,在他反擊不過的時候,表面上看上去,就是他又被打了,他又被人欺負了,但實際上,他才是那個衝突的始作俑者。
這種情況下呢,更建議我們的家長,一方面要在一定的範圍內保護自己的孩子,另一方面還應該看到自己孩子的不足,不要讓孩子的自尊心過強,以至於他根本就沒有能力和精力去解決同伴交往中的一些問題。
所以你看,衝突其實是孩子生活的重要組成部分,孩子在衝突中被「欺負」了,也並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兒,我們並不需要憤怒地找對方家長談判,將矛盾升級;更不需要跟老師告狀,阻止他倆再在一起玩。
接納孩子的衝突,並試著從中發現孩子的不足,引導孩子更好地解決衝突,才更利於孩子的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