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羅鼎傑、朱淑君、邱瑞揚、林柏燕/台中報導

台中市大里區一名71歲李姓婦人的兒子違規停車,被葉姓鄰居拍照存證,李姓婦人跑到葉姓鄰居家裡求情,才踏入屋內95秒,就被告「侵入民宅」判拘役30天。過去也有民眾將機車停在空屋,被地主發現也被告,還有民眾捉姦,潛進公寓樓梯間也被告侵入民宅,有律師說只要未持搜索票,非緊急避難闖進他人土地,都可能算「侵入民宅」。

▲巷子很難停車,不時有車輛違停。

台中市大里區大明路這條六米寬巷弄非常難停車,在過去就常常就有鄰居鬧糾紛,甚至還一度演變成入侵民宅官司。

去年8月31日,葉姓屋主拿出手機拍下李姓婦人的兒子違停,71歲李姓婦人立刻到葉姓屋主家中求情,停留95秒被告侵入民宅,判拘役30天。

附近鄰居:「有一次好像有吵架,有叫警察來耶,就那一次而已呀。

葉姓屋主:「那很久了,年輕人的事情,我管不了那麼多啦,你問我也沒有用。」

就連當事人母親也很低調不願再多做回應,不過這一腳踏入別人住家95秒就被判侵入民宅,過去還有人只是把機車停到隔壁空屋的車庫躲雨,結果剛好被地主發現,也被起訴。

▲▼女子將機車騎進空屋車庫,被地主提告起訴。

遭起訴婦人(2009.11.13):「借停一下也會被告,真是好笑又好無力。」

地主認為雖然當時屋裡沒住人,但也不能未經同意就進入他的屋子,堅持提告。還曾經有民眾為了捉姦,潛進對方公寓樓梯間,被抓包也被告侵入民宅。

民眾:「因為那不屬於自己的住宅區域啊,這樣隨便進去已經有點小偷嫌疑了。」、「不是自己的區域怎麼可以隨便進去。」

到底怎樣算是侵入民宅?有律師說只要是沒有正當理由,包含未持搜索票或非緊急避難踏進他人私有土地,都可能算侵入民宅。而71歲李姓婦人幫兒子求情反吃官司,法官認為李姓婦人平常素行良好,緩刑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