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30有過一段失敗的婚姻,跟前夫是同一個公司的,因為我在的部門跟他的部門經常要聯繫,慢慢的我倆就熟了,覺得他人挺不錯的,後來就在一起了。因為我家是農村的,婆婆不怎麼喜歡我,剛結婚那時候前夫還替我說話,後來估計是厭倦了,婆婆說我他就在旁邊默不作聲。結婚兩年多,一直沒有孩子,婆婆特別著急,說我是不是不能生,本身就對我有意見,現在又沒孩子,對我更是不好,去醫院檢查沒毛病,讓老公去檢查他說沒時間,之後我跟老公說孩子早晚都會有的,婆婆拍著桌子說「我都土埋半截的人了,等不起,生不出孩子就離婚吧」,老公也說離婚才是唯一的辦法,面對眼前這個我熟悉的男人,現在卻如此冷酷無情,我知道我倆的感情已經被殆盡了,最後同意了離婚。
離婚後我辭職了,換了一家公司,整整過了一年,我認識了現在的老公,他人很老實,對我特別好,讓我對愛情又有了希望,跟他在一起我特別有安全感,因為二婚,我也不打算大辦,簡單辦一下就行,只通知了幾個好朋友,婚禮那天我最好的閨蜜也來了,還給了我一個大紅包,說她還有事就走了,飯也沒吃。晚上我跟老公在數份子錢,看到閨蜜給的紅包,我打開看看有多少,有一千,把錢拿出來還掉出來一張紙,我打開一看,一下子癱坐在地上,紙上寫著:謝謝你,如果你不離婚我也不能跟強子在一起,我倆結婚的時候你一定要來,下面還寫了日期。
原來閨蜜跟我前夫在一起了,怪不得我之前問她男朋友是誰她都不肯說,雖然已經離婚了,可心裡還是挺生氣的,估計在離婚之前他倆就在一起了吧,閨蜜也知道我是因為不能生孩子才離婚的,所以我決定他倆結婚的時候把我的檢查報告還有這一千塊錢一同給閨蜜,你們說可以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