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結婚快10年了,我們結婚後就搬出來住了。婆婆是一個退休工人,公公去世的早,我們害怕婆婆一個人在家孤單,要她和我們一起住,可是她不願意,我們也就沒有勉強。老公有個妹妹,嫁到了外省。
婆婆一個人住,我們也不太放心,我們離得不遠,就經常回家給她送吃送喝的。她自己也有養老金,生活還算寬裕。可是婆婆堅持讓我們每個月給她2000塊錢。
說句實話,我心裡很不爽,畢竟我們也只是普通職工,還要養孩子。更何況,婆婆自己也有錢啊。我不想給,但是老公不同意,覺得畢竟是自己的母親。沒辦法,我只能按月打錢。
前段時間,婆婆出車禍了,被壓斷了一隻腿,需要人照顧。小姑又隔得太遠,老公又經常出差,所以只能我請假回家照顧婆婆。每天給她擦洗身體,端屎端尿。
出事以後,婆婆脾氣變得特別暴躁,吃的不滿意,穿的也不滿意,反正看啥都有問題。我能理解婆婆的心情,畢竟突如其來的災難,誰都一下子接受不了。
我照顧婆婆大概一周的時間,我也得去上班了。只能打電話叫小姑子來,沒想到她也是工作太忙走不開。沒辦法,我們只能給婆婆找個保姆,每個月又多了幾千塊錢的開銷。
周末我們一家人回去照顧婆婆,她已經好多了,自己能夠拄著拐棍走了。那天天氣不錯,她突然想做針線活,讓我給她拿東西。
我去她房間找了好久,都沒有找到。可是卻被我發現了一張匯款單,收款人是小姑子的名字。整整20萬,呵呵,我終於明白了,為什麼要我每個月給2000了,親閨女畢竟是親閨女啊。連自己生病了,都不來看望,卻居然安心的收下這筆錢。
我把匯款單放下,出去對婆婆講沒有找到針線。現在她身體不好,我不想說些什麼,但是從這個月開始,吃的,用的,我可以負責,但是錢我是一分都不會再拿了。我不想婆婆拿我的血汗錢去貼補小姑子,憑什麼嗎?你們支持我這樣做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