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國三少女因父母離異,從小由祖父母帶大。暑假期間少女沉迷網路遊戲,結交網友後開始翹課翹家,少女前天和祖母發生爭執,竟然逼祖母下跪,甚至動手施暴。警方接獲報案後,依法通報家暴,但法官審理時竟然裁定少女責付祖母管教,讓警方也傻眼,並大嘆「根本被法官賞巴掌」。

據了解,這名國三少女因父母離異,從小就和祖父母相依為命。不料暑假期間少女卻沉迷網路遊戲,結交網友後開始翹課翹家,祖母擔心孫女的安全,常向轄區警方報案,雖然每次都順利找回,但孫女仍我行我素。由於祖父生病隨身都要攜帶尿袋,管教工作幾乎都落在祖母身上,只要孫女深夜未歸,祖母就會騎著機車到處找尋。

本月廿五日少女因為祖母詢問交友狀況,竟逼祖母下跪道歉,還在爭搶手機的過程中和祖母發生拉扯,幸好警方到場,衝突才沒有擴大。警方關心案情時少女態度囂張,不但嗆警員,還將警員的手臂劃傷流血,連制服都被撕毀,最後被警方依妨害公務逮捕,祖母也擔心再被孫女施暴,也請警方通報家暴,並對孫女提出傷害、妨害自由、恐嚇等告訴。不過全案移送少年法庭審理時,祖母雖表示不希望孫女再返家,警方在報告中也提及少女有施暴傾向,希望當作法官裁定收容的事由,但法官卻裁定將少女「責付」給祖母,法官的裁定讓警方當場傻眼。不過法界人士指出,如果要剝奪少女的回家權,必需要有法律依據,本案因少女行為只是非行,未達到判定收容的地步,如果祖母聲請保護令,少女再違反保護令則面臨更重刑責,裁定收容才依法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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