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死一般的寂靜,我迷迷糊糊睜開眼睛,感覺頭頂的日光燈那麼刺眼,四周是一片清冷的白牆。我下意識地抬起手,想遮住眼睛。小青,你終於醒了!耳邊,響起媽媽熟悉的聲音。我終於醒了?難道我睡了很久嗎?我有些迷惑地望著媽媽。仿佛一夜之間,媽媽蒼老了許多,眼睛腫腫的,顯然哭過。可憐的孩子,你忘了嗎?這是在醫院,你出了車禍,已經整整昏迷了兩天兩夜,把我和你爸急死了。你總算醒過來了,這也是不幸中的萬幸……”媽媽溫柔地摸了摸我的臉。

  我剛想坐起身,卻覺得右腳一陣刺骨的疼痛,這讓我突然想起發生的一切……

  出事的當天晚上,我在公司加班核對帳目,10點多鐘,我終於忙完了手頭的工作。正準備回家的時候,同事聞健熱心地提議,請我一起去吃夜宵。累了一天,晚餐也只是泡了杯速食麵,我正想放鬆一下,於是欣然答應。我知道,聞健喜歡我,雖然他不好意思表白,但我能感覺到他對我非比尋常的關心。就拿今天晚上說吧,他根本就不必加班,卻磨磨蹭蹭到現在,我知道,他是想陪我。

  聞健帶我去了一個小有名氣的大排檔,很熱鬧,我很開心,和他有說有笑。幾杯啤酒下肚,聞健臉紅紅地問我:小青,你這麼漂亮,一定有許多男孩子追吧!不知道將來誰有福氣娶到你?我笑著說:那你呢,你喜歡我嗎?

  當然了,你不會笑話我癩蛤蟆想吃天鵝肉吧。我不夠帥,又沒有錢,你怎麼可能看得上我呢?聞健的聲音充滿傷感。我的心裡湧起小小的甜蜜,其實,我是喜歡聞健的,他溫柔細心,工作能力也很強,只是,女孩子的矜持讓我把那份喜歡偷偷藏在心裡。現在,既然聞健提起這個話題,我索性就把窗戶紙捅開,我覺得找男朋友,不是找飯票,關鍵要看有沒有感情,只要對方人品好,有責任感和上進心就行了。

  聞健激動極了,大著膽子握住了我的手,我沒有拒絕。也許是高興吧,聞健喝得有點多,我幾次勸他,他都沒理會,說要慶祝一下。結果,他騎著摩托車送我回家途中出了車禍……

  一想到聞健,我的心抽緊了,他怎麼沒出現,莫非他……我不敢往下想,連忙問媽媽。媽媽說,聞健只受了點皮外傷,已經出院了。我稍稍心安了點。我醒後,直到第三天,聞健才出現,在病床前,他不停地對我說對不起,他一定會對我負責任的。

  可當我傷癒出院時,聞健得知,我的右腳落下了永久的殘疾,他退卻了。

  那一年,我才21歲。平生第一次,我喜歡上一個人,然而,我的愛情尚未真正開始就已經畫上句號,留給我的,只有一條殘疾的腿和一顆破碎的心。

  匆匆結婚卻匆匆離婚

  遭遇如此劫難,我消沉下去。我辭去了工作,因為不想再看見聞健,觸景傷情。我終日把自己關在房間裡,暗自垂淚。見我一天比一天消瘦,爸媽心疼不已,他們決定為我張羅一門親事,好讓我儘快走出人生的低谷。第一次見到東強,那個後來成為我前夫的男人,我並沒有什麼感覺,說不上喜歡也說不上討厭。然而,爸媽卻對東強極為滿意,也許他們認為,一個長相尚可、工作尚可的男人,不嫌棄我,已經是我的造化了。

  就這樣,22歲的我匆匆嫁為人妻。真正和東強生活在一起後,我對這樁草率的婚事後悔不已。東強文化程度不高,性格暴躁,為人粗魯,有時我們為一點小事起爭執,他會毫不留情地對我動手。次數多了,我對身體的疼痛已經麻木了,可心裡的傷口卻一直在滴血。我向媽媽訴苦,想結束這段不幸的婚姻,可媽媽總勸我:孩子忍忍吧,男人嘛哪有幾個脾氣好的?夫妻過日子哪有不磕磕碰碰的,等你們有了孩子會好起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