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昨(24)日一輛拖板車行駛國道3號時發生爆胎,結果失控穿越分隔島護攔,衝撞對向車道一輛奧迪轎車,造成轎車內一家三口身亡,檢警調查發現,肇事的拖板車駕駛東俊宏竟無聯結車駕照,今天中午訊後將東姓駕駛以15萬元交保,全案朝業務過失致死罪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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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3號發生拖板車衝撞轎車車禍。

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林漢強表示,經承辦檢察官與法醫相驗遺體,確認駕駛轎車的41歲林姓男子、林男妻子張姓女子以及7個月大女嬰的死因都是顱骨骨折,顱腦損傷致死,接著訊問東姓駕駛,發現東男竟無聯結車駕照,且其汽車駕照也因去年酒駕被吊銷,等於是無照上路。

另外檢方也發現肇事拖板車除了右前輪爆胎,左前輪也疑似有爆胎情況,懷疑肇事拖板車轉向輪可能違法使用再生胎,已初步採樣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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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的拖板車駕駛15萬元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