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媽一直身體不好,所以我老婆生完孩子以後,都是她自己帶的孩子。因為這個老婆沒少抱怨,但是老人的身體不允許沒辦法。

後來女兒大了,我們買了房子,房貸的壓力我一個人確實有點承受不了。 老婆想要出來上班,可是女兒才2周歲多一點,也離不開人。後來老婆說乾脆送到她爸媽那邊去,反正她爸媽也要帶她哥哥的兒子,女兒過去也就做做伴而已。 

我也覺得是好主意,就讓女兒過去給岳母帶了。岳母說如果讓她帶也可以,每個月給點生活費。我想這是應該的,所以每個月就給岳母一千(台幣約五千),早上送過去晚上我們接回來。

因為岳母幫我們帶孩子,所以我們省心不少,那天岳母生日,我想著給她好好過一個生日,還特意去首飾店買了一條金項鏈想要孝敬她。

那天買了一大桌子菜來吃。 

菜上桌的時候,女兒的一個東西讓我很不解。明明平常週六日在家的時候,她最喜歡吃我做的清蒸魚了。哪天她竟然不動筷子,就眼巴巴的看著他哥哥。

我就夾了一塊讓在女兒的碗裡讓她快點吃。這個時候女兒突然說,爸爸不可以。 

外婆說魚是給哥哥買的,等到哥哥不吃,甜甜才可以吃。

我一開始以為是自己聽錯了。這個時候岳母可能覺得我聽到了什麼,直接夾了一塊魚肉給甜甜說,平常是外婆跟你開玩笑的,你快點吃。

我終於明白怎麼一回事了,我直接把整個桌子的菜都掀了,感情平常我女兒在這裡就是受到的這個待遇呀。看到我掀桌子,我岳母也不樂意了,還說你女兒也就我給你帶。 

你說吧,你平常給的一千塊錢能幹嘛,現在物價那麼貴。託管都不止這個錢。

我沒心情再聽她說,我拉著女兒走了,我帶著她去外面的餐館,點她最喜歡的吃的東西給他吃。很快我老婆過來,還怪我太衝動了。說她媽其實心眼不壞,就是有點重男輕女,反正沒讓女兒餓著了,你說這是一個親媽應該說的話嗎?

反正我是不打算讓女兒跟著岳母了,可是怎麼辦?眼下又沒人帶孩子,我老婆說,去跟她媽認過錯,這個事情就算過去了。 

可是我真的不打算認錯呀,因為我感覺我壓根就沒有做錯呀?

是否該為衝動掀桌認錯另說,但岳母的行為也確實反映出了當前社會存在的重男輕女現象。程度或輕或重,相信每個人都經歷或聽到過這樣的事。伊能靜就曾經 傾訴親爸重男輕女。

《媽媽是超人2》伊能靜公婆來臺灣做客。她跟婆婆說:“我們家生了7個女兒,我是最小的,她們跟我說生我的時候我爸在醫院一看是女孩掉頭就走。我是最少見我爸的,我跟我爸一張照片都沒有。後來聽大人講“不孝有三,無後為大”,家裡要有一個兒子才可以,但我媽真的就生了七個女兒。所以我從小就決定要比男孩更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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