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行員監守自盜事件頻傳,而手法大多是直接對印鑑、存摺下手,以預蓋取款條、變更帳戶等方式把錢轉出,甚至有理專取得民眾網銀帳號、密碼後,透過約定帳戶方式把錢轉出。
今年接連爆出多起行員監守自盜案,如土地銀行樹林分行行員挪用客戶新台幣80萬元存款、日盛銀行新營分行行員挪用客戶資金超過4000萬元、彰化銀行台北分行行員盜用日籍客戶超過1000萬元存款、京城銀行營業部林姓理專挪用客戶約5500萬元存款,以及兆豐銀行泰國子行行員溢領3300萬元等。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表示,理專、行員監守自盜消息不絕於耳,這與行員跟客戶往來密切,客戶過於信賴理專、行員有關。
如京城銀行營業部林姓理專利用客戶對其信賴,騙取客戶的存摺、印鑑、取款條等資料,挪用35名客戶約5500萬元資金,直到今年中因客戶察覺帳戶異常向銀行反映後才爆發。
另外,不少民眾把錢存入銀行後,鮮少交易,這族群也易成為不肖行員下手的標的。金管會表示,這些族群往往等到急需用錢,到銀行提款時才發現帳戶裡的錢竟然憑空消失,使得行員監守自盜的情況可長達數年之久。
如彰銀前台北分行蕭姓行員利用日籍客戶自民國85年開戶後,長達5年未動支,先將帳戶改名,再將客戶帳戶內超過1000萬元的存款轉至人頭帳戶。蕭姓行員犯案後不久於93年離職,然而,彰銀直到103年年底,該名日籍客戶前往彰銀提款時才發現存款遭盜領。
不分公、民營銀行爆出多起行員監守自盜的行徑,究竟民眾該如何自保?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給予民眾3大建議,一是定期核對銀行對帳單;二是存摺、取款條、印鑑,以及網路銀行的帳號、密碼勿交付他人;三是存摺、印鑑、取款條不離眼,且印鑑、存摺取回後應做好事後的核對。
銀行局表示,存簿、印鑑等東西,民眾必須自己保管,不要因為信賴、圖個方便,就把存簿、印鑑、帳密等資料都交付行員。當行員無法取得存款的印鑑、帳戶以及密碼時,就可增加帳戶的安全性。
舉例說明,當貴賓理財客戶到分行時,通常是由理專接待,這時客戶容易把印鑑、存摺、取款條等一併交給理專,麻煩理專代勞跑櫃檯,但印鑑、存摺、取款條離開身邊的空檔,就容易成為不肖行員下手的機會。
銀行局提醒,若做不到印鑑、存摺、取款條不離手,至少要「不離眼」,所有交易都應該全程緊盯,以確保自身財產安全。
如土地銀行樹林分行行員盜領客戶80萬元存款,就是行員私自將客戶印鑑預先蓋於空白取款單及空白定期存款解約申請書預留使用。
不過,即使客戶沒有交付帳號、存摺等資料,存款也可能被行員悄悄搬走。銀行局表示,民眾帳戶若遭挪用時,對帳資料、存摺與實際狀況會有所出入,建議民眾應定期檢視銀行對帳單、補摺。
另外,還有行員利用民眾對金融知識、商品了解不深的弱點,如京城銀行林姓理專利用客戶看不懂對帳單,跟客戶騙說要投資基金等金融商品,不僅要客戶交付取款條,且透過網銀帳密以約定帳戶方式,騙走客戶帳戶內的錢,甚至當客戶要贖回基金時,還把客戶贖回的款項轉入自己的帳戶。
銀行局指出,當發生行員監守自盜的行為時,客戶權益一定不會受到影響,同時重申民眾對於金融知識應要有獨立的來源,自行增進對金融商品的了解,不要全部都聽理專的,且不要因為嫌麻煩就把網路銀行的帳號、密碼、個資等相關資料都交給理專。
除了事先資料的保管,事後資料的核對也不能少。銀行局呼籲,民眾不要因為看不懂對帳單,把對帳單地址、聯絡電話,以及電子信箱等聯絡方式都留理專的,期待透過理專了解投資現象,這樣不僅無法獲得銀行第一手且最正確的資訊,且還可能延後發現帳戶被動了手腳的時間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