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媽媽幾個姐妹裡面就我大姨家條件好,她人也很熱情,大家都住的近,她總是招呼大家去吃飯,過節團聚,小孩子放假了也到她家住,我一直覺得是理所當然的親戚之間。

我媽媽也不會說我們去白吃,也總在跟她幫忙做家務,而且也農村有什麼瓜果蔬菜熟了,也會先送她們家嘗嘗鮮。

等我大學畢業了之後離開家去了別的城市工作,表弟結婚我都是特地請假飛回去參加婚禮單獨送八千塊的紅包,更何況當時我自己的境況並不好,我覺得大姨對我們很好的,這個情分要記住。

這次我在市區附近更朋友嘮嗑碰上一鄰居家裡急著賣房子的,價格挺低的,我跟我媽說了,那時候家裡的存款再加上我的工資,就想跟大姨借幾萬塊錢先把訂金付了說好一周內就還,要趕回家取錢怕別人買了!

因為大姨新家離機場近,我陪著我媽去他們家借錢去了,我說我把我的工資卡都給大姨,以後這錢一定還,當時我們大傢伙人在外面吃了晚飯才去她家,去的時候·我買了兩條煙,表弟和姨夫在外面有事還沒回,大姨說等我姨夫回來做決定。

晚上我起來喝水,走到門口迷迷糊糊中聽到表弟和叔叔回來在餐桌吃飯,表弟就說我媽吃飯的時候吃相不好,我家跟個叫花子一樣總去他家乞討,我當時驚呆了,但是我沒有作聲。

平常我是真不知道他是那麼看我們這家的,大姨讓我們去吃飯去玩總是熱情大方,第二天大姨果然沒借,當時回絕得很好:親戚之間不要有借貸關係,影響感情。

我走的時候,大姨給我撞了昨天去酒店沒吃完打包回來的剩菜,讓我媽帶回去吃,說這下鄉吃不到!回去我們就扔了喂雞!

後來我問我男友借的錢,結果那房子沒兩年就拆遷了,我們分到了幾十萬和一套房子,我把我爸媽接到城裡的時候,當著大姨的面請客吃飯的時候給了我男友二十萬,說就當我男友投資給他的回報,我大姨後悔的眼睛都“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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