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燕美在重陽節剃光頭,希望能盡快入監服刑,出獄後參選服務選民。(許家寧攝)

中國時報【許家寧╱花蓮報導】

「準備好了!」花蓮縣議員王燕美,涉詐領助理費27萬餘元,偽造文書部分法院判決10個月定讞解職,王燕美在重陽節剃了大光頭,表示將母喪所收的200萬元的奠儀都捐出成立基金會作公益,再度澄清自己不必「貪區區幾萬元」,如今盼提早入監服刑,希望趕上明年議員登記,用選票證明清白。

日前遭到解職的無黨籍議員王燕美,周末在玉里鎮老人館主持九九重陽節活動時,當場請義剪美髮師幫她落髮,同時在電台節目發表聲明,強調官司遭人冤枉,但已原諒陷害她的人,希望能夠申請提早入監服刑,讓她來得及趕上明年縣議員選舉登記。

為趕上明年選舉

立場偏綠的王燕美當選花蓮縣4屆議員,一直是綠營在花蓮南區重要代表性人物,王燕美28日活動完成後向民眾辭行,也對於無法完成支持選民的付託感到抱歉,強調「等我回來,王燕美一定重新再起!」

王燕美表示,從政20多年來,自認問政、服務認真,無奈卻也給自己惹來禍害,但法官連讓她上訴的機會都不給,除了被解除議員職務外,還要入獄服刑;她感到不滿,於是將母親喪禮的奠儀總共200萬元,全部都捐出來成立基金會,對於法院判處她入獄服刑,她感到相當委屈。

遭解職 捐錢喊冤

王燕美說,每年協天宮農曆年發紅包、印農民曆,每次辦活動都好幾百人參加,她都自掏腰包虧錢在辦,鄉親們也看在眼裡,她自嘲沒錢沒後台的人,結果就是落得如此下場!不少民眾也在王的臉書打氣鼓勵「加油!回來再續完成使命」。

法院調查,王燕美涉嫌在2008至2013年間浮報助理費共27萬餘元,並在2012年以「王燕美基金會」名義舉辦不存在的「老人槌球賽」向縣府詐領補助3萬元,9月底被依貪汙罪被花蓮高分院共判刑10年半,其中偽造文書罪判決10月定讞,其餘仍在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