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患者以為中耳炎通過簡單的藥物治療就足夠了,這其實就是中耳炎的治療誤區所在。藥物治療僅能起到暫時緩解中耳炎局部感染性炎症的作用;對於中耳炎已經造成的解剖結構破壞(如鼓膜穿孔、聽骨破壞、骨質缺損等等)以及深部的病灶(如膽脂瘤、炎性肉芽、膽固醇肉芽腫等等),藥物治療「鞭長莫及」。實際上,這些問題需要通過耳顯微外科手術來治療。

中耳炎手術的目的有三方面:

1、徹底清除病灶,獲得一個「干耳」,而非長期流膿的耳朵;

2、防止因中耳炎導致的嚴重併發症,如面癱、腦膜炎、腦膿腫等;

3、通過手術修復或重新建立「鼓膜-聽小骨-內耳」的傳音結構,提高患者聽力。

常用的手術方法包括:鼓膜修補術、探查並重建聽骨的鼓室成形術;對於中耳炎肉芽或膽脂瘤向內向後侵犯範圍大的病人,需要行鼓竇-乳突切開來清除鼓竇和乳突里的病變,並且酌情採取完璧式或開放式的鼓室成形術。

如果患者的聽小骨被破壞或因膽脂瘤侵蝕不適合保留,就需要採用人工聽骨重建聽骨鏈。對於有些嚴重而複雜的慢性化膿性中耳炎,為了防範內耳感染、降低病變復發的機會,可能需要為患者行分期手術來分別完成病變清理和聽骨重建。為了儘量減少患者的經濟負擔、節約治療時間,醫生會爭取將清除病灶和重建聽力放在同一次手術中完成。但有部分患者術後聽力恢復仍不太滿意,出現這種情況的可能原因包括:修補或重建的鼓膜在癒合過程中形成纖維組織甚至瘢痕,或者因為咽鼓管功能不良導致鼓膜內陷、粘連,嚴重時會引起重建的聽骨連接發生錯位。對於這種情況往往需要選擇一年後行二期手術探查。所以,醫生會在術前將病變的情況和術後可能的效果與患者進行講解和溝通,醫患雙方共同商量來制定最合適的手術方案。

還想告訴朋友們的是,慢性中耳炎一定要儘早、及時地進行治療。這是為什麼呢?

這是因為慢性化膿性中耳炎有一個緩慢進展、逐漸加重的病理過程:在疾病的初期可僅僅是鼓膜穿孔伴中耳鼓室粘膜的炎症水腫,有效的抗感染治療可以將病變局限在鼓膜和鼓室,表現為鼓膜穿孔和較輕的聽力下降。在這個階段如果能積極控制感染,在干耳後及時行手術治療,不但手術範圍小、所需時間短,並且手術的風險也低一些。患者手術後通常能獲得較好的聽力並很少再發流膿。

若未能早期治療,隨著中耳炎反覆發作、膿性分泌物不斷刺激,炎症向深部和後部擴散,鼓室和鼓竇、乳突內肉芽組織形成,中耳腔通風引流的通道被肉芽阻塞,炎症逐步加重、抗感染治療效果不理想,耳朵長時間處於流膿或潮濕狀態。此時鼓膜穿孔會擴大,聽小骨可能出現破壞或被肉芽包裹,或者硬化灶形成使聽骨被固定,此時聽力明顯下降。一旦合併中耳膽脂瘤會進一步加重病情,可能出現面神經骨管、內耳迷路的破壞,還會合併神經性耳聾。值得注意的是,隨著慢性中耳炎病程的延長,咽鼓管功能會出現不可逆的損害,使中耳腔失去了維持正常氣壓、保持鼓膜正常位置的能力。在這個階段進行手術治療,不僅範圍擴大、難度和風險也會增加。這是因為隨著病情的加重,手術的目的以清除鼓室、鼓竇、乳突和聽小骨周圍、咽鼓管區域病變為主,酌情行自體或人工聽骨聽力重建,或者二期行聽骨重建術。術後的效果不僅取決於醫生的手術技術,還取決於中耳病變的範圍、性質和嚴重程度以及咽鼓管的功能狀態。由此可見,慢性化膿性中耳炎的手術治療要儘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