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是治不孕,怎麼會吃下避孕藥呢?事情還要從今年8月底说起…
欲生二胎尋醫治不孕
小李想要二胎,朋友向她推薦了合肥中山醫院。
8月27號,小李去做了全面檢查,檢查和用藥都沒有任何問題。9月底,她再次去醫院進行檢查,主治醫生給她開了接下來需要服用的藥。
鬧烏龍 服的竟是避孕藥
由於藥物的名稱有些複雜,拿藥的過程中,小李也無法確定藥物的具體功效,就接受醫生的用藥指導。按照醫生的叮囑,她回去服用以后,覺得有些不對頭,打開说明書,才發現裏面寫的是復方口服避孕藥,而不是炔雌醇環丙孕酮片。
賠償難達一致
當時小李拿了一大包藥回家,裏面並沒有藥品的詳單,也沒有醫生的處方。后來醫院方面聯繫小李,提出給小李換藥和賠償交通費,但小李不能接受,希望院方賠償這兩個月所有的醫藥費以及誤工費。
尋求法律解決
過錯是在院方,這是客觀事實,他們不否認。但是因為前期的治療沒有錯誤,所以對於小李提出的賠償這兩個月所有的醫藥費以及誤工費,院方還是不能接受。
關於賠償事項,雙方還是沒有達成一致。院方表示,如果小李無法接受醫院的方案,則可以考慮走法律途徑進行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