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鑑於台灣酒駕、X侵、虐童案頻傳,有網友在國發會「公平政策網路參與平臺」提案,建議酒駕累犯、性侵和幼童傷害等罪犯除了應負現有刑責之外,還要額外追加「鞭刑」。該提案截至目前已經累積2萬4千多人附議,相關部會必須在2018年1月3日前回應。

▲圖片/翻攝自爽報

「公平政策網路參與平臺」3日通過一項最新提案,「對酒駕累犯、性侵犯及對幼童傷害等增設刑法懲罰方式,增加鞭刑制度」。提議者「葆爺」認為鞭刑不但可以有效嚇阻犯罪,對未來再犯的可能犯也能產生威嚇作用。

他指出,「酒駕犯罪者喝酒前意識清楚,可先做適當安排卻仍酒駕,無疑是藐視法律存在,才會有酒駕行為」「性侵犯對被害人造成極大的身心傷害,且再犯率極高」「我國已進入少子化社會,對於國家珍貴的未來棟樑施以各種暴力傷害,無疑是侵犯國家利益、造成社會不安」

不只如此,鞭刑還能減輕警察機關執行勤務負擔,減少社會成本支出,對社會大眾也具有教育意義。

▲圖片/翻攝自自由時報

該法案提議內容如下:

對性侵犯除現行刑責外,追加鞭刑之懲罰。

對傷害幼童之傷害以上罪犯除現行刑責外,追加鞭刑之懲罰。

 

酒駕犯罪者之刑責加入鞭刑

第一次犯罪者,未造成人員傷亡,仍以現行之刑責,對酒駕者加以懲罰。

第二次犯罪者,未造成人員傷亡,除以現行之刑責加重外,加鞭刑1鞭。

第三次犯罪者,未造成人員傷亡,除以現行之刑責加重外,加鞭刑2鞭。

第四次犯罪者,未造成人員傷亡,除以現行之刑責加重外,加鞭刑3鞭。

第五次犯罪者,未造成人員傷亡,除以現行之刑責加重外,加鞭刑3鞭。

 

但第一次酒駕犯罪者,如造成人員受傷或死亡,就必須加鞭刑1鞭,開始起算。每次判鞭刑以3鞭為最上限。

法務部回應,對該提案會謹慎看待,但部分有法律背景的立委認為,以現今民主法治來說,不太適合實施鞭刑。民進黨立委蔡易餘表示,台灣已經走到一個人權立國的社會,比較不可能走回鞭刑。

▲圖片/翻攝自蘋果日報

網友的看法相當兩極,有人認為這樣做是侵害人權,也有不少民眾拍手叫好,表示「亂世應當用重典」、「就是因為台灣法律判太輕,才會有那麼多人不怕死繼續犯」。

看到這不免讓人好奇,新加坡鞭刑到底有多痛?根據新加坡法律規定,鞭刑時必須要有獄醫在場,因為受刑超過3鞭的犯人通常會休克,當犯人癱軟在地時,獄醫會把他救醒並處理傷口。

根據了解,鞭刑後的傷口大約需要1週到1個月的時間才能痊癒,但傷疤幾乎無法永遠消除。此外,實施鞭刑時還會有各家媒體爭相拍照,犯人照片會在隔天被登在報紙上。

一名當地律師透露,有些當事人能願多做幾年牢,也不要被鞭刑,「雖然坐牢並不好受,但是鞭刑更可怕!」

新加坡政府還曾在2011年表示「拒絕停止鞭刑和死刑」,可以見得鞭刑對當地治安來說,簡直是百利而無一害。

不知道大家對鞭刑的想法是什麼?覺得台灣實施鞭刑真的能降低犯罪率嗎?快留言讓小編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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