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齊哈爾一位學校的張副校長火了,

在教室裡公開與學生對罵,

被人拍下視頻,放到了網上。

視頻中,副校長多次爆粗口:

“我X你媽!”、“X你媽!”

男生也不甘示弱,

梗著脖子和老師對罵:

“滾你X的X了”、“你罵誰呢?”

副校長當即脾氣上來了:

“我是這兒管事的,

我告訴你,我就是老師不當了,

我也不慣著你!

乍一看,如果不瞭解現場情況,

對老師人品不熟悉的人,

肯定以為又是無良老師體罰學生。

後來在微博上,

有張校長帶過的學生站出來說話:

“張曉華在二中這些年來一直都一步一個腳印,

人品正直,這是公認的,

就是因為這樣的負責任的教師,

敢管別人不敢管的事,

才會讓二中在歪風邪氣中不受影響。

也有學生稱:“曉華老師人很好,

但脾氣是眾所周知的,

願各位不要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武斷下結論。

不少張校長曾經的學生紛紛站出來,

為張校長說話。

這才使得事實真相出來。

張校長在下課時維持課間秩序,

糾正一位同學在走廊大聲喧嘩行為,

這位同學置若罔聞,衝撞校長,

導致衝突,由於學生不服管,

再加上張校長脾氣比較暴躁,

發生了爭吵,張校長爆口:

“校長不當了,也不慣你。”

後來這件事情被曝光在網絡上,

最後的結果是,當地紀委介入調查,

責令教育局嚴肅處理。

張副校長黨內嚴重警告,撤職調離;

該校校長黨內警告;

教育局分管副局長誡勉談話。

如此嚴重的處理結果,讓不少老師心有戚戚。

於是,“終於,沒有人再能敢管熊孩子了。”

在今天,很多老師不敢管學生

朋友跟我說:

“其實張曉華這個事情,

教育局這麼處理是得當的,

因為作為一個老師,

你再怎么生氣,怎麼能對學生爆粗口呢?

我說:“是呀,她都知道自己是個老師,

那個學生得多混蛋,

才能讓一個成年人,

不顧自己老師的形象,

當眾爆粗口去罵人。

你不能總是站在學生的角度講,

你也替老師想一想,

畢竟,對學生承擔管理責任的,

是老師,而不是學生自己。

張曉華並不是個例,

最近幾年,越來越多因為老師管學生,

發生衝突,老師因而受到教育局懲罰的事情;

例如前段時間,在廣西南寧,

一位老師因為阻止男生在教師走廊上吸菸,

和學生髮生衝突,

被告到教育局,

老師被辭退調崗。

我一個當老師的朋友說:

“現在的情況是,

學生敢犯錯,而老師不敢管。

怎麼管呢?

說輕一點沒用,

說重一點,萬一出事了怎麼辦。

被投訴辭退調崗,還算是輕的。

來看一則新聞。

2011年11月4日,

湖北一位初中生,上課看小說,

被班主任發現了之後,

批評了幾句,而且對他罰站。

結果這位學生從老師辦公室出來後,

直接從4樓跳了下去。

班主任當場就嚇傻了。

“不就是批評了他幾句,

要他認真學習嗎?

為什麼突然就跳樓了。

事後,教育局、當地紀委、

學生家長,連警察都來了,

鬧得學校人仰馬翻。

朋友說:“你說說,這樣的學生,

哪個老師敢管,哪個老師敢教?

敢管的老師都被壓制了;

想管的老師看了看真管的老師的下場,縮了縮頭;

不想管的老師任由著他去,

於是,家長捨不得管,

老師不想管。

你的孩子越來越野,熊孩子越來越多。

熊孩子的破壞力驚人

前陣子,一對中國夫妻帶著6歲的孩子,

去美國洛杉磯度假,

結果上飛機之後,孩子一直在飛機上鬧騰,

對旁邊的日本華裔小哥拳打腳踢,

嘰嘰歪歪。

日本華裔小哥在幾經包容之後,

禮貌地請求孩子的父親能否管教好自己的孩子,

結果父親直接無視。

後來實在是忍無可忍,

日本小哥痛罵了一頓熊孩子,

該父親居然和日本小哥扭打了起來,

熊孩子還是在一旁鬧騰。

乘務員暫時將他們分開。

這才安靜下來。

飛機落地,迎接他們的卻是FBI全副武裝的執法人員,

以及邊防警察、機場安保等人員。

原來衝突發生之後,乘務員任就立刻和地面機場聯繫了,

警察一到,直接把熊孩子一家和日本小哥帶走了,

經過調查,是熊孩子飛機上鬧事,

且該父親率先動手打人,

於是熊孩子一家三口都被遣返回國了。

你知道遣返回國意味著什麼嗎?

知乎專業人士是這麼回答的:

“遣返回國屬於驅逐出境,在申請各國簽證時,

都會先查核該申請者是否有被拒絕或驅逐出境的紀錄,

如果有的話,基本上,如無特殊原因,

你就別想去其它任何一個國家,

即便是獲得外國公司錄取或只是去旅遊,

也不可能了。

2014年6月8日,

在江蘇省江陰市,

兩個熊孩子在家閒著沒事,

把放在天台上的雜物一一向外丟下,

一塊磚頭擊中一位新娘的頭部,

新娘當刻殞命。

還有,2011年的時候,

兩個熊孩子埋伏在高速道路兩旁,

把路邊的石塊扔向來往車輛,

感動中國人物叢飛的妻子被石塊砸到,

石塊擊破擋風玻璃割破左額動脈,

當場流血過多身亡。

這是見諸報端的,

沒被報導的事例更是多。

這就是熊孩子的鬧事能力。

熊孩子熊的根本原因是意識不到錯誤成本

那麼,熊孩子為什麼這麼熊呢?

麻省理工大學一位社會學教授艾瑞克做過一份小實驗,

簡單來說,他找了一些年齡相當,

尚未入學的孩子。

把孩子們分為三批。

艾瑞克先給他們一些很好吃的糖果,

然後把糖果收回。

然後設置了一場遊戲,

每個孩子身上都綁定一個電子計數器,

他讓孩子們去通關這個遊戲。

不過必須要遵守規則,

每一次犯規,

電子計數器上的糖果數量都會減少,

最終他們到終點,

電子技術器上顯示的數字,

就是他們可以領到的糖果數量。

三批孩子設定不同的懲罰規則,

第一批孩子,犯規時,

電子計數器的數字減少量會隨著他們犯規的次數增加,

也就是說,犯規越多,

每次減少的數字都比上次減少的數字更多;

第二批孩子,犯規時,

電子技術器的數字減少總是一樣的;

第三批孩子,犯規時,

一開始犯規就予以重罰,電子技術器的數字直接減掉三分之一,

不過隨著犯規次數的增加,減少量逐漸減少。

最後的實驗結果發現:

第一批孩子基本上都能順利完成遊戲,

並且拿到較多的糖果;

第二批孩子能順利完成遊戲,

但拿到的糖果數量較少;

第三批孩子孩子很多根本無法順利通關遊戲,

並且到後期大吵大鬧。

艾瑞克說:“同樣的孩子,

在不同的場景下,會乖,

也可能會熊,關鍵看你怎麼向孩子傳遞錯誤成本。

很多人認為,熊孩子之所以熊,

是因為沒有意識到錯誤成本,

其實不然,熊孩子之所以熊,

是因為家長和社會沒有正確地向孩子傳達犯錯成本。

第一批的孩子,由於懲罰力度是逐漸增加的,

他們對規則會愈加敬畏,

同時之前的懲罰作為已經失去的錯誤成本,

會讓他們珍惜已有的糖果;

第三批的孩子,由於一開始懲罰力度就很大,

但他們對規則又不是很熟悉,

所以難免會再次犯規,

而懲罰力度又會逐漸減少,

會在他們心裡形成規則不重要的印象,

所以,他們在後期犯規會越來越頻繁,

通關不過遊戲,於是自暴自棄,

甚至挑戰更大的規則,

那就是遊戲規則本身的科學性。

這也形成我們眼中的熊孩子鬧事的形象。

其實,絕大部分熊孩子鬧事,

都是家長和社會錯誤地傳達犯錯成本。

只有老師才能教育好熊孩子

這個實驗還能得出一個結論:

只有老師才能管好熊孩子。

我一個做過幼師的朋友,

按照幼兒園的那一套教育規則來教育她的小孩,

每次看到因為懲罰,孩子掉眼淚,

都會心疼,把懲罰力度降低。

她說:“其實父母是代替不了老師這個角色的。

因為父母,就是父母,是有血緣關係在的。

讓有血緣關係的父母,

充當職業教育者去管熊孩子,

這本身就是一種教育錯位,

正如艾瑞克所說,

這會錯誤地向孩子傳遞犯錯成本。

因為父母總會降低犯錯成本。

我們常說:“父母是孩子的第一老師。”

若真的按照這句話來,

恐怕絕大部分的孩子,

都會是別人眼中的熊孩子。

父母在很大程度上,和子女是一體的,

父母作為教育者,沒有辦法像老師那樣,

以第三方身份存在,客觀教育孩子。

也不會忍心。

如果教育孩子的第一步,

是讓孩子懂得基本的社會規則,

那麼與父母相比,

老師這個角色,離社會更近一些。

教育學家孫忠育先生說:

“現代教育之所以摒棄私塾,

讓孩子進入學校。

就是以為私塾是私學,

而學校是公學。

私塾是熟人關係社會裡的產物,

而現代學校是契約社會的產物。

換句話說,現代學校,

比以前的私塾,更像一個社會,

孩子們進入學校,

熟悉並遵守學校的規則,

更有利於以後他們進入社會,

熟悉並遵守社會規則。

你不忍說的,老師不會不忍說;

你不忍罰的,老師不會不忍心;

你不忍管的,老師不會不忍管;

你不好管的,老師不會不好管。

熊孩子如果是父母慣出來的,

最好的辦法,是讓老師去管!

給老師管的權力,

讓熊孩子意識到,

學校就是社會,違法社會規則,

會受到怎樣的懲罰。

如此,規則意識才會深入他心。

給老師敢管的權力

張曉華副校長的處罰通知下來之後,

我朋友圈裡的老師們一篇哀鴻遍野,

大部分人都在說:

“好了,那我以後不管了,

你鬧事你鬧好了,你考不上大學,

你犯事蹲監獄,你殺人放火,

你被判無期徒刑死刑,隨你去,

我一個月拿我幾千塊錢的工資,

樂得清閒。

的確,雖然這位副校長罵人不對,

但處罰結果如此之重,

讓很多老師涼了心。

家長慣著,老師不管,

熊孩子越來越無法無天。

事實上,在歐美韓國等國家,

都有針對老師體罰學生的權力,

賦予老師作為社會角色的代表,

向孩子傳遞規則意識,

並讓他們意識到,觸犯規則要收到懲罰。

例如在最為尊重個性的美國,

也是允許適當體罰學生的,

對於極個別的熊孩子,

美國有少年法庭,

會讓他們承擔法律責任;

韓國則是在教育法中明確規定,

對不聽老師的反覆訓誡和指導,

無端孤立同學,學習態度不端正,

超過學校規定的罰分學生,

允許體罰。還對體罰工具做了規定,

對小學、初中生,用直徑1厘米、長度不超過50厘米的木棍;

對高中生,木棍直徑可在1.5厘米左右,

長度不超過60厘米。

當然,也可以用給學校的義務勞動,

來代替體罰。

總之,發達國家,

都明確規定了對熊孩子的懲罰措施,

並給予教師敢管的權力。

但無論怎麼樣,首先,要給予老師敢管的權力。

一個老師都需要戰戰兢兢對面犯錯學生的社會,

一個老師無法在學生面前挺直腰桿告知他錯了的社會,

必然熊孩子滿地,

也必然不會是一個有教養的社會。

父母可以是孩子的人格榜樣,

但父母永遠無法代替老師,

成為社會規則的捍衛者。

所以,正如孫育忠先生說:

“別把老師置於不敢管的境地,

因為你的父母偏袒你,

如果老師再偏袒你,

未來,社會會加倍刺痛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