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結婚以後,也是經常的吵架,其實想想也就是那些問題,不就是在給我娘家爸媽生活費用。可是你們說這憑什麼我們結婚以後可以給他爸媽生活費用,卻不能給我爸媽生活費用,還非要和我吵架。難不成在他眼裡面只有我公婆才是我們的爸媽,我的娘家父母就不是我們的爸媽嗎?

後來我娘家爸媽就是怕我和老公在因為他們而發生矛盾,就主動給我說,以後不要我再給他們生活費了,還說家裡有我哥就行了,讓我留著錢自己花。

可是就在前段時間我娘家要翻修房子的時候,我爸媽就和我說,手裡還差點錢,我哥也是把很多錢都放在生意上面,家裡一時周轉不開,媽媽的意思就是說想先問我借一點錢,可是我想了想,我和老公的收入也是不少。那就想直接給我爸媽兩三萬塊錢吧,當時我也是不想再和老公吵來吵去了,就准備直接給我媽轉過去3萬塊錢。

本來那些錢就是我們一起賺的也是放在一起,可是當我去給我媽轉錢的時候,我卻發現卡裡面居然只有兩千塊錢,而且還是前段時間剛剛我發的獎金,當時我就懵了。你們說他憑什麼這樣做的?這錢是我和他一起賺的,就算是要分開存放,那應該是一人一半呀,他怎麼能背著我偷偷把所有錢都給轉走呢

一直到後來我才知道原來這都是我婆婆給他出的主意,說什麼一看我就是那種結婚以後還是整天想著自己娘家的人,就說要老公把所有錢都給轉到他的卡上面去,那你們說這哪有這樣道理呀?哪裡有我和老公賺的錢都要給婆婆保管的。

參考來源